关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62203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6-22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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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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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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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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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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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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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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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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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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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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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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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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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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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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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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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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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784m2,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相应环保工程等。建成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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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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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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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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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20〕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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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20〕8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
你加工厂提交的由云南云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西邑乡下坝村卡坡脚,占地面积784m2,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相应环保工程等。建成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项目总投资3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22.22%。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建设期环境管理情况
2020年4月,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进行环境监察时,发现该项目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但已经投入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企业下发了“未批先建”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于2020年5月25日已将罚款上缴。综上,该企业不存在建设期环境管理防治措施情况。
三、《隆阳区建云木材加工厂年产2000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营运过程中无生活废水产生;生产废水为水膜除尘废水,收集进入沉淀循环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综上,该企业生产和生活废水做到零排放。
3.加强对厂区的日常管理,保证其采取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定期维护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热风炉产生的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并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维修,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内。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处置方式;热风炉炉灰和沉淀循环池沉渣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除尘收集尘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机修产生的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用于设备润滑使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隆阳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