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402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0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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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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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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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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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库老果蔬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泡沫箱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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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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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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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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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库老果蔬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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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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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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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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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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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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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老城村,于2019年9月9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发改产业备案﹝2019﹞141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05022920141。项目占地5000㎡。保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2月24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委托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审批保山市库老果蔬包装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只泡沫箱生产线项目通知》委托我局审批。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6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28.6万元,占总投资5.06%。建成年生产果蔬包装泡沫箱26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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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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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时产生的饱和树脂反冲洗水收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并循环使用,锅炉排水收集冷却后回用于水膜除尘用水;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生产和生活废水做到零排放,化粪池定期清掏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
3.锅炉废气经水膜除尘系统除尘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经自然稀释扩散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炉渣及循环水池收集的沉渣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包装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厨房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弃树脂由厂商直接更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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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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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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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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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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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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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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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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