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4月10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20-041002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4-10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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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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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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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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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室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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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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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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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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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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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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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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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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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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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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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122号,占地面积542m2,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3万元,占总投资的29.29%。本次扩建内容主要为室内改造、新增医疗设备、辅助设备、增加15张床位,扩建后共计29张床位,预计门诊每天最多接诊病人8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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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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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施工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施工废水经现有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活垃圾收集后妥善处置,建筑垃圾不可回收利用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按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等相关规范要求,强化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和各类废水预处理装置的管理,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
2.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废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污水处理站的长期稳定正常运行,使污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管理,产生的异味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最高允许浓度的标准。
4.项目营运期间严格管理运行设备,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认真做好医疗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痕迹化记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化粪池、污水处理站污泥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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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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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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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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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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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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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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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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