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29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112901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11-29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29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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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潞江坝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潞江坝加油站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潞江镇芒旦村上老城7组,占地面积3929m2,已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新增一间危废暂存间、隔油池一个。项目总投资643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7万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运营产生的食堂废水收集进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综合利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汇入三级油水分离池进行沉淀后回用于加油站洒水降尘;所有废水均不得外排。

3.加强对废气治理设备的维护,保证储油罐呼吸孔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限值标准;加油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弃消防砂、废油毯、废弃滤芯分类进行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储油罐、加油机的油渣、油水分离池油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洗带走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综合利用;含油棉纱、手套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厨房隔油池废渣清理后并入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