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1月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110701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1-07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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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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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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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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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0万块页岩砖技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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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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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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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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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页岩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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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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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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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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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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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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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于2019年9月9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9﹞16号),备案项目编码:195305023030016。项目占地700m2,现新建脱硫除尘塔一座及其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均为环境保护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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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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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中脱硫除尘用水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厂区绿化用水自然蒸发损耗,不产生外排废水。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及日常维护,保证旋转窑炉废气经除尘脱硫系统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项目无组织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排放。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项目运营中产生的脱硫除尘塔沉淀渣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砖坯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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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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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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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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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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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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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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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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