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0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102405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10-24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总投资 (万元)
|
建设地点
|
环评类型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备注
|
|
序号
|
书
|
表
|
||||||||
1
|
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
占地面积6000㎡。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池体、污泥泵房、加药间、值班室、污水处理药剂暂存间等,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0m³/d。
|
172
|
隆阳区
|
|
√
|
2019.10.24
|
隆环发〔2019〕191号
|
|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91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飞龙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核桃坪村,占地面积6000㎡。本次建设内容为:新建池体、污泥泵房、加药间、值班室、污水处理药剂暂存间等,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规模为4000m³/d。项目总投资172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48万元,占总投资86.05%。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选矿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选矿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46-2010)表2标准后排放;并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日常维护,使其产生的恶臭对空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3.选用低噪声维修及运行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工作,噪声控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沉淀池、调节池、集水池产生的污泥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用于尾矿充填;试剂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和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