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912008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9-12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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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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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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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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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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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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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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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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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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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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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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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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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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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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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500KVA硅冶炼电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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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顺和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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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400㎡。本次改建内容:在现有1、2#布袋除尘器旁新建一套脱硫系统(包括:输送管线、脱硫塔、工艺水系统及其辅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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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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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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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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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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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75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2×12500KVA硅冶炼电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顺和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遵义天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2×12500KVA硅冶炼电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和审批申请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瓦窑镇老营村,占地面积400㎡。本次改建内容:在现有1、2#布袋除尘器旁新建一套脱硫系统(包括:输送管线、脱硫塔、工艺水系统及其辅助工程),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均为环境保护投资。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2×12500KVA硅冶炼电炉烟气脱硫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设备冷却水、脱硫吸收液用水以及反冲洗用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烟气处理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运行管理,保证项目颗粒物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标准限值后排放;二氧化硫、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排放。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硫酸镁晶体收集后用于苗圃施肥或外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取得验收手续后办理排污许可证,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