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9月1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911003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1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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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市恒鑫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恒鑫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永昌路87号,租用保山市化轻建材有限公司土地进行建设经营,占地面积2623.54㎡。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油水分离器、危废暂存间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6000辆(其中喷漆约1100辆),项目总投资6.4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100%。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修理车辆清洗废水经1#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喷漆车辆清洗废水、场地清洁废水经2#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收集汇入化粪池,最终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表2中间接排放要求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烤漆房废气处理池中过滤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10m排气筒修正值限值后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过滤棉;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进行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矿物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固化剂类等包装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烤漆房废气处理池废渣、隔油池油渣经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与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