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823016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23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保山振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28000.14㎡,项目原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对原料库、备料库、堆料库进行钢架棚封闭,地面进行硬化,新建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设置生产线1条,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m³。

635

隆阳区

 

2019.8.23

隆环发〔2019〕144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44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保山振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吾来村沙坝小组,项目占地28000.14㎡,项目原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对原料库、备料库、堆料库进行钢架棚封闭,地面进行硬化,新建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设置生产线1条,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m³,项目总投资63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4.5万元,占总投资21.18%。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产废水收集进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清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作业喷雾等,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维护,保证水泥储罐有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运营期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4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底部砂石、除尘灰、罐车及搅拌机内废混凝土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送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