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2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823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2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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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年产1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振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吾来村沙坝小组,项目占地28000.14㎡,项目原建设内容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现对原料库、备料库、堆料库进行钢架棚封闭,地面进行硬化,新建隔油池、危废暂存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设置生产线1条,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m³,项目总投资63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4.5万元,占总投资21.18%。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生产废水收集进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清洗、车辆冲洗、地面冲洗、作业喷雾等,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维护,保证水泥储罐有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运营期无组织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底部砂石、除尘灰、罐车及搅拌机内废混凝土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送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