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102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1-02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长安汽车4S店建设项目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后经营,总占地面积5286.4㎡。建设规模为:预计销售汽车300辆/年,维修车辆1000辆/年,保养车辆800辆/年,汽车清洗2100辆/年。建设内容为展厅、保养维修区、办公区域、喷漆房及配套建设喷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

230

隆阳区

 

2019.1.2

隆环发〔2019〕5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5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长安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长安汽车4S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永昌路下村加油站以南200米,租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后经营,总占地面积5286.4㎡。建设规模为:预计销售汽车300辆/年,维修车辆1000辆/年,保养车辆800辆/年,汽车清洗2100辆/年。建设内容为展厅、保养维修区、办公区域、喷漆房及配套建设喷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7.7万元,占总投资7.7%。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长安汽车4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汇入已建的化粪池,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保山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统一汇入项目区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保山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标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4类标准

    5.废机油、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蓄电池交由厂家回收;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