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13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813012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8-13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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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餐具消毒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保山市荣振商贸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纳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蒲缥镇王头寨社区村民委员会龙树村,占地面积3000㎡。项目租用已建的构筑物进行改造经营,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成规模年清洗消毒1200万套餐具。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项目租用房屋进行改造,在改造期间,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对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采取雨污分流,产生的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与车间清洗污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污水经收集后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外排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表4一级标准后外排;水膜除尘循环水池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热风炉的运行管理,保证其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强化对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定期进行清理,使恶臭气体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周围居民休息时间段运营,在运行时间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原辅材料包装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收集后卖至废品收购站;破损餐具单独包装与厨房残余物收集后并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王头寨社区垃圾点一同处理;废弃试纸经高温灭菌后并入生活垃圾处理;热风炉灰渣、循环水池沉渣与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附近农户综合利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