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81901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19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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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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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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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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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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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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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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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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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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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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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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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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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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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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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宽乡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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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顺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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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17982m2。建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置生产线一条,年产免烧砖3200万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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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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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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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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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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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39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芒宽乡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林顺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芒宽乡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芒宽乡吾来村沙民乐组,占地面积17982m2。建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15%。设置生产线一条,年产免烧砖3200万块。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芒宽乡年产3200万块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的生产废水收集进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搅拌机清洗和成品养护,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废水汇入化粪池经过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水泥储罐有组织排放的粉尘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后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无组织粉尘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沉淀池底部砂石、除尘灰、搅拌机内残留废料、不合格产品等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送周边农户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