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307019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07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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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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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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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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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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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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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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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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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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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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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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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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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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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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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柯邑砂场年产10万吨砂石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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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柯邑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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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矿山属于升级改造,开采规模由原来的3万m3/a升级改造为6万m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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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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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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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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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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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29号
隆阳区环保局关于《隆阳区柯邑砂场年产10万吨砂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市柯邑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柯邑砂场年产10万吨砂石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隆阳区柯邑砂场位于隆阳区西邑乡乌马村,占地面积134245m2,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3.1%。该矿山属于升级改造,开采规模由原来的3万m3/a升级改造为6万m3/a。。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的地点、性质、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的环保工作
(一)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规范建设矿区弃渣场及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洒水降尘设施、加工设备防尘等,确保本项目建设依法达到环保“三同时”规定。
(二)加强项目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矿区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循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尽量综合利用弃渣,确保固废综合利用率达100%,杜绝项目区渣土外排,切实控制水土流失。
(三)严格控制开采范围并按照设计文明规范开采,进一步强化砂场加工区和运输道路沿线扬尘污染防治,控制砂石产品堆存量,切实全面减轻砂场扬尘污染影响。
(四)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按计划恢复采空区植被,强化矿区环境绿化,选用乡土树种并草、灌、乔立体绿化,提高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质量。
三、项目竣工并达到环保“三同时”规定后,依法办理环保验收手续,请环境监察大队做好现场监督检查。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