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2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722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22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

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占地1.5416km2。原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及贮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及道路洒水设施,购买采矿机械设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及运输矿车等。开采规模由95万吨/年扩大至230万吨/年。

1000

隆阳区

 

2019.7.22

隆环发〔2019〕11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11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2017721日取得保山市隆阳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隆工科信备案﹝20181号),备案项目编码:185305021010001。项目占地1.5416km2。原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及贮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及道路洒水设施,购买采矿机械设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及运输矿车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30.72万元,占总投资33.1%开采规模由95万吨/年扩大至230万吨/年。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

3.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营运期大气污染物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排放浓度监控标准。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土石方、表土、沉砂池泥沙均综合利用,用于项目区基础回填、绿化覆土;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区的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除尘灰收集后作为水泥混合材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进行妥善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