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2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722010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22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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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39971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13539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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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保兴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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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核桃箐,项目占地1.5416km2。原有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及贮存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新增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及道路洒水设施,购买采矿机械设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及运输矿车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30.72万元,占总投资33.1%。开采规模由95万吨/年扩大至230万吨/年。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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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建设时,场地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洒水降尘和绿化,不外排。 3.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营运期大气污染物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排放浓度监控标准。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土石方、表土、沉砂池泥沙均综合利用,用于项目区基础回填、绿化覆土;废矿物油经收集后暂存于水泥厂区的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除尘灰收集后作为水泥混合材料,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进行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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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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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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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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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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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