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7月8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708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7-08
附表二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39971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13539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项目名称 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喷漆VOCs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隆阳区 建设单位 隆阳区丰成汽车修理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远征路1幢6-8号,项目租用已建商铺进行改造经营,占地面积350㎡。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烤漆房、机修间、办公生活区及其辅助工程。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年修理、维护汽车约400辆(其中喷漆约100辆)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排入已建化粪池处理,使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烤漆房废气处理池中过滤水池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标准后排放;并定期更换过滤棉;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固化剂类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烤漆房废气处理池废渣经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含油手套与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项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