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21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6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6-21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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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23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邮政编码:678000 联系电话:0875-2139971 政务服务中心0875-2213539 电子邮箱:lyhb2140176@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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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6000万块新型环保墙体建材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阳区 | 建设单位 | 保山市隆阳区德鑫标砖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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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保山市隆阳区瓦渡乡打坪村,项目占地22000m2。原有建成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现新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活区、原料堆棚,废气治理系统、除尘脱硫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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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在项目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废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期中除尘脱硫用水、真空泵降温冷却水均为循环用水,不外排;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用于绿化,不外排。 3.加强对废气治理系统的管理,旋转窑炉废气经除尘脱硫系统处理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增加厂区洒水频次,保证项目无组织废气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砖、脱硫塔沉淀渣均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后送周边农户综合利用;油水分离器废渣与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打坪村生活垃圾一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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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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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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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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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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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