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4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40901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4-09

隆阳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备注

序号

1

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

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店

占地面积180㎡。租用已建商铺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机修区、打磨区、办公生活区、烤漆房及配套建设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建设规模:年修理、维护汽车100辆。

15

隆阳区

 

2019.4.9

隆环发〔2019〕59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59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店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邹里村梦想家园,占地面积180㎡。租用已建商铺进行改造,建设内容为机修区、打磨区、办公生活区、烤漆房及配套建设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建设规模:年修理、维护汽车100辆。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6.45万元,占总投资43%。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隆阳区博诚汽车修理与维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厨房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机修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统一排入已建公用化粪池进行处理并交由附近农户综合利用,不外排。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标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UV灯管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类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化粪池泥污定期清掏后与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