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313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3-13
关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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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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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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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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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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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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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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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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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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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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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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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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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联亚丰田4S店喷漆VOCs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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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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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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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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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环发〔2019〕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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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环境保护局文件
隆环发〔2019〕37号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山联亚丰田4S店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保山联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联亚丰田4S店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与霁虹桥交叉口(交通驾校旁),该项目占地面积3444.13㎡。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销售大厅、维修保养区、办公生活区及其附属辅助工程、危废暂存间等。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等相应环保设施。年修理汽车4527辆、喷漆600-700辆、销售汽车376辆、清洗约5000辆,项目总投资11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90.9%。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保山联亚丰田4S店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厨房废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公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保山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标排放,并定期更换活性炭;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由集尘系统收集后妥善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废稀释剂及其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定期清掏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隆阳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