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索引号
01525649-8-/2019-060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环境影响评价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6-06

关于2019年6月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万元)

建设地点

环评类型

审批时间及文号

备注

1

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

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

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隔油沉淀池等环保设施。

8

隆阳区

 

隆环发〔2019〕96号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文件

隆环发〔201996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的批复

 

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由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及审批意见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240号,项目占地面积20476.77㎡。项目原有建成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现技改建设内容为:烤漆房废气处理系统、隔油沉淀池等环保设施。年维修、保养汽车15000辆(其中汽车清洗约15000辆),项目总投资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100%。我局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技改建设。

二、《保山金马中运有限责任公司喷漆VOCs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应作为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的依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进行改造时,场地建立洒水清扫制度,保障洒水频次,进出车辆封闭遮盖,施工材料严禁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禁鸣、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减轻和避免噪声扰民;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的统一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的要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明确《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各项环保防治措施有效实施设立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规范设置各种管理台账。

2.项目运营产生的洗车废水、机修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使其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加强对烤漆房的管理,保证其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标准后排放;并定期更换过滤棉;打磨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系统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选用低噪声维修设备,对进出车辆限速和加强管理,禁止在指定时间段运营,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24类标准

    5.废机油、废电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进行收集后与废油漆桶、稀释剂类包装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隔油池废渣经清掏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其他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含油手套与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科学设计,规范施工,达标运行

项目竣工后,依法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请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加强现场监督检查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 

                         201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