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隆阳分局关于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50t合金钢电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索引号
- 01525649-8-/2019-071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生态环境局
- 公开目录
- 环境影响评价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7-10
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50t合金钢电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文件精神,现发布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50t合金钢电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50t合金钢电炉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保山市水长工业园区蒲缥片区(隆阳区蒲缥镇塘子沟村),项目所用地块中心点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99°00′00.08″,北纬25°02′17.08″。
占地面积:38404.15m2(57.6亩)
建筑面积:14431.79m2
项目投资:40784万元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70人,其中,办公人员50人,生产人员120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车间每天运行2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内容
建设项目主要利用现企业场地建设1栋生产厂房布置废钢原料区、加料系统、炼钢区、钢连铸区、成品区。建设内容可分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三、项目实施可能造成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项目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废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氟化物、二噁英的排放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并藉此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并按要求统一管理、本项目的运行对“卫生防护距离”以外的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关心点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其环境功能要求。
(2)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直接冷却循环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云南双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出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无影响。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落实、对地下水的运行可控。
(3)声环境的影响
工程设计采取了严格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防治措施较为有效,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在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区域环境噪声可以达标,不会改变关心点的声环境功能要求。
(4)固废处置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100%处置、无排放。
(5)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正在建设过程中、所处区域将逐步形成产业园区。厂址区域内无保护类动、植物分布,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对当地生态结构、生态平衡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建设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和污染控制措施的“三同时”,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从设置“控制防护距离”、风险防范、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四个层面制定并建立、健全和完善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才能有控制风险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属地、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安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制的。
四、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项目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各项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1)电炉烟气
项目采用超高功率电弧炉,电弧炉烟尘采用炉内“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收集,最终进入烟气急冷装置+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①烟粉尘
烟气经捕集系统捕集后再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约8.41mg/m3,电炉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33.94t/a。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电炉(颗粒物:2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② 二噁英
项目采取废钢分拣技术,将加强废钢油脂、油漆、涂料、塑料等含氯有机物的去除,可从源头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产生;电弧炉废气采用第四孔炉内排烟+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捕集效率可达到95%,大幅度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的无组织排放;电弧炉采用超高功率电炉,热分解燃烧室可将二噁英类物质分解,并满足高温区烟气滞留时间,烟气急冷可将高温烟气快速降温,减少二噁英类物质生成。二噁英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电炉(二噁英:0.5ngTEQ/m3)标准限值的要求。
③氟化物
除尘器采用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处理,对氟化物具有一定吸附作用,氟化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氟化物:3.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2)LF精炼炉烟气
项目LF精炼炉烟气采用“移动式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最终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能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精炼炉(颗粒物:2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3)VD精炼炉烟气
VD精炼炉烟尘采用“移动式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最终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精炼炉(颗粒物:2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4)连铸切割烟气
项目连铸切割工序烟气采用“移动式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最终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连铸工序(颗粒物:3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5)钢渣破碎废气
项目钢渣破碎废气采用“固定式顶部集气罩+管道收集”,最终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钢渣处理工序(颗粒物:100mg/m3)标准限值的要求。
(6)无组织控制措施
1)电炉弧烟气:采取“炉内第四孔+全密闭罩+屋顶罩”捕集系统,大大减少电炉熔炼废气无组织排放量;
2)钢渣破碎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大大减小无组织排放量;
3)烘包器废气: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燃气为清洁燃料;
4)其他措施:车间加强通风;运输车辆密闭;道路硬化;定期洒水等。
2. 水污染控制方案
(1)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依托云南双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蒲缥河。
(2)间接冷却系统
厂区内拟建1座净循环系统冷水池,间接冷却排水水质未受污染,有压单元利用余压直接进入冷却塔冷却,冷却后水流流入净循环系统冷水池,无压单元由水泵提升至冷却塔冷却后流入净循环系统冷水池。冷水池中冷却水再由水泵加压送至各个生产单元循环使用,循环使用,不外排。
(3)直接冷却废水
直接循环排水经“隔油池+旋流沉淀池+平流沉淀池+快滤池”处理后进循环水池冷却后回用至炼钢车间连铸机二次冷却工段,不外排。
(4)软水制备废水
项目软水制备采用软化剂软化,无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控制方案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电弧炉、精炼炉、连铸机、空压机、水泵、冷却塔、风机等设备,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较大。
为了有效降低生产车间的噪声影响,使厂界噪声达标,要求车间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1)电弧炉和精炼炉设备须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并在车间内合理的布置,且设备作基础减震等防治措施;
(2)除尘系统风机设置专用风机房,风机设减震垫,风机出口设消声器;
(3)加强厂房隔声处理;
(4)水泵设置专用泵房,水泵出口设橡胶软接头;
(5)空压机置于空压站,安装吸气消声器,排气管道上放散阀设排气消声器;
(6)加强厂界四周绿化隔离带,种植可吸声茂密的树种,减少噪声污染;
(7)对电弧炉、精炼炉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
项目在认真落实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各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区排放限值。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项目对固体废物采取的主要处置措施为将固体废物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依据其可利用情况,分别采取与之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种工业固体废物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固体废物的处置/处理率达到100%,不直接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保山长水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钢铁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环境管理要求。
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均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可以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的功能类别。
工程采用具有先进水平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方案,污染物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废气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生产(直接冷却循环系统)经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云南双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出水处理站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100%合理处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卫生防护距离”以外的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对关心点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项目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要求。项目厂址可行。
项目建设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污染控制措施的“三同时”,生产运行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从设置“卫生防护距离”、风险防范、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四个层面制定并建立、健全和完善风险防范及管理体系。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区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安全。
项目建设在按安全、环保“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原则、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规划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反馈对本次规划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八、纸质报告书存放地点
建设单位: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世繁
联系电话:13308758016(业务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璞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598712****
邮箱:512400943@qq.com
云南曲钢集团创鑫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