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核发指南

索引号
01525699-X/2025030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行政确认类事项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5-03-03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核发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核发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保山市隆阳区中医药管理局、保山市隆阳区防治艾滋病局)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业务系统

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

部署层级

£国家部委  R省级 

£市级

办理网址

https://zwfw.yn.gov.cn/

运行网络

£互联网 R政务外网

£专网

业务办理责任科室

中医药综合管理股;3037069

业务咨询

中医药综合管理股;3037069

业务

办理人员

接件、受理人:事项授权的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决定人: 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

办件类型

R即办件 £承诺件 £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一件事一次办

办理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R不收费

£收费。收费标准及依据:       

设定依据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二十一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受理条件

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符合报名条件,在云南省范围内报名参加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人员。

申报材料清单及收件审查标准

材料名称

材料

形式

材料

类型

材料

必要性

申报材料收件审查标准和审查要点

1.考试合格成绩单

电子或纸质

原件

必要

内容清楚,要素齐全,加盖公章或指印。

2.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电子或纸质

原件

非必要

内容清楚,要素齐全,委托人及受委托人签字栏为亲笔签名。

申请表格

空表;填写说明和示例范表(需附空表及填写说明、样表附件)

收件要点

1.表单要素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格式规范;

2.凡复印件(除个别图纸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A4纸复印,做到内容清楚,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图纸类材料为确保清晰,可采用A3纸打印;

3.材料清单中的3.4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及收件要点注意甄别

办理流程

申请

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证。州市级卫生健康委负责考核,县级卫生健康局负责报名资料审核、核实。

考试合格后,自行发放。

受理

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当场受理。

1.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单位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2.申请事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不予受理。

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根据规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审查标准:审核通过的发放证书。

1.申请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审批决定,需要颁发证件的,制作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的,作出驳回决定。

送达

作出决定后,到县级卫生健康局领取证书。

是否有

特别程序

R

£

特别程序类型

特别程序说明

有无

中介服务

R

£

事项办理过程文书

R

£

事项办理结果文书

R

£

有无

电子证照

R

£

改革方式

减时限

改革举措

减时限。将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压减时限95%。

办事指南

与云南政务服务网一致

流程图

与云南政务服务网一致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