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疾控包第一季度督导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9-X-/2022-0415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监督检查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4-15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扎实推进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掌握2022年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2021年疾控包考核成绩后12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第一季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和时间
督导对象为2021年疾控包考核成绩靠后的12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机构随机抽取1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督导。
督导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督导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疾控包慢性病管理工作、预防接种工作、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2022年1月-3月的实施情况及2021年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包括组织管理、项目执行、项目效果、信息系统录入情况、之前督导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重点核查工作量的完成度、工作真实性、信息系统上报完成度、报表数据真实性等内容。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阅信息系统、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进行。书面反馈督导中发现的问题,针对以往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
四、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相关工作规范指南等要求,真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好各服务项目,认真做好自评和迎检工作,整理收集2022年1-3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台帐资料,对2022年乡、村级工作量以及相关项目进度和完成指标进行统计和审核,确保乡、村两级数据真实一致。
(二)疾控中心按照职责分工,选派各基本公卫相关科室业务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完成本次督导,在进行工作数量和台账资料考评的同时,做好项目服务质量的检查,抽取部分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对规范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且要做好技术指导与反馈工作,重点督查之前督导考核中发现问题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三)督导结束后疾控中心将此次督导全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对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经区卫健局疾控股审核后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区卫健局妇幼健康股(公卫办)形成督导通报。
附件:隆阳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疾控包第一季度督导时间安排表
保山市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隆阳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疾控包第一季度督导时间安排表
日期 | 第一组 | 第二组 | ||
单 位 | 督导人员 | 单 位 | 督导人员 | |
2022年4月18日 | 板桥镇沙坝卫生院 | 徐 锐 卫健局 苏 宏 办公室 郑 杰 疾控科 杨善华 慢病科 赵婧屹 慢病科 杨翠仙 结防科 杨慧梅 计免科 陈舰波 办公室 政府公务车 | 汉庄镇卫生院 | 早 艳 卫健局 李国辉 办公室 张泽凤 计免科 屈尚亮 疾控科 张雪雪 结防科 董全玉 慢病科 杨保国 慢病科 戴文刚 办公室 政府公务车 |
2022年4月19日 | 瓦马乡卫生院 | 瓦渡乡卫生院 | ||
2022年4月20日 | 瓦窑镇中心卫生院 | 蒲缥镇中心卫生院 | ||
2022年4月21日 | 永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潞江镇中心卫生院 | ||
2022年4月22日 | 金鸡乡卫生院 | 辛街乡卫生院 | ||
2022年4月24日 | 永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兰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第一组组长杨善华,联络员郑杰,第二组组长张泽凤,联络员董全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