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半年考核通报(妇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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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9-X/2023081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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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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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8-16

为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和任务落实,根据2023年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与各机构签订的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的组织下,于2023年7月12日-28日对辖区范围内25家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妇幼健康工作半年现场考核,现将本次考核情况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产妇健康管理、消除三病母婴传播业务知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

2.在管孕妇未按要求每月随访,且针对高危因素随访记录不具体,随访个案新增高危因素填写不规范。

3.非系统管理孕妇中,晚建册孕妇较多,其中一部分是流动孕妇,一是本地户籍到外地打工的,怀孕后回到本地晚建册。二是本地男性到区外娶的配偶,孕中晚期才回本地。

4.结案产妇随访表存在空错项,特别是下载助产机构的产检记录用作规范5次随访记录的纸质档案空错项未修改,卫生院专干未质控或质控不够认真。

5.产妇台账与个案信息不符,如产妇末次月经、建册时间录入错误、高危因素漏上台账等。

6.结案产妇规范孕周辅助检测报告单收集不齐全,原因之一城区助产机构规范孕周未提供血尿常规检测。二是孕期未及时收集报告单归档,至产后访视收集时,孕妇已遗失。

(二)综合预防母婴传播

1.未按照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手册准备材料,如辖区三病孕产妇三病检测情况分析报告、院内三病指定责任人相关文件等。

2.院内产科医务人员及村医对消除三病主要指标及相关内容不熟悉。

3.三病物资管理不规范,存在断档、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符。

4.乙肝暴露结案儿童,随访管理不规范,未在完成第三针接种后1-2个月内进行乙肝血清学检测。

(三)儿童健康管理

1.多家乡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超标(该项统一至年终考核扣分)。

2.满月访视时间不规范且抄录其他体检机构的儿童较多。

3.未按照《隆阳区高危儿童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高危儿童,未增加体检次数。

4.《7岁以下儿童登记台账》和保健手册、随访表及医博士系统体检内容填写不一致,错项、空项较多,营养评价错误,部分乡镇刀刮现象仍然存在,生长发育曲线图未及时与体检结果更新。血红蛋白化验单信息填写不完整,检查日期与手册和随访表填写不一致。

5.眼保健、视力筛查未及时录入医博士系统。

(四)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1.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发放台账及出入库台账登记存在空项、漏项、错项,未按要求时间进行随访,且随访时间台账与系统不一致,部分乡镇及村级责任心不够,存在账务不符的情况,部分乡镇发放机数据与系统不一致。

2.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叶酸服药卡填写不规范,未根据实际备孕和已孕的孕周情况按要求发放瓶数,未及时使用医站到家APP进行发放,不同批号的叶酸与服药卡不一致。

3.计划生育手术随访存在提前或推后随访日期的情况,计划生育手术记录台账存在涂改现象,手术记录表填写不规范(妇科检查、诊断),部分乡镇计划生育手术台账与报表数据不一致。

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项目部分档案存在空项、漏项、错项,部分档案与系统录入数据不一致,存在风险因素漏评、错评现象,评估结果异常未纳入风险人群管理,部分地贫初筛异常者未进行下一步电泳检查。

(五)信息质控

1.妇幼专干对《云南省妇幼卫生统计调查制度》中部分指标概念不清,统计范围不明。如对系统管理概念不清,对5次检查的规范时间不够熟悉;对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概念不清;对报表中高危孕产妇人数统计范围不清,未按要求统计妊娠风险为“橙色、红色、紫色”孕产妇;住院分娩活产数错统计为住院分娩产妇数;剖宫产活产数错统计为剖宫产产妇数,以及对超重、视力不良人数等指标漏报、多报情况存在。

2.产妇台账中存在漏项、错项等不规范情况较突出,如联系电话、末次月经、建册日期、建册孕周、产检次数、妊娠风险评估情况与高危因素不对应、血红蛋白值、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三病检测日期、检测孕周等。

3.七岁以下儿童台账中存在空漏项、错项、重复项等不规范情况较突出,如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出现重复,体检记录空项、错项,以及更新不及时;建册日期在出生日期之前,与出生日期相同等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存在。

4.报表数据易错项,如孕早期建册人数、规范5次产检人数、剖宫产活产数、住院分娩活产数、产前筛查人数、产前诊断人数、高危产妇人数、产妇贫血人数、低出生及足月低出生体重儿数、巨大儿数、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人数、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人数等。

5.报表数据存在逻辑错误,如孕早期建册人数大于孕早期产检人数,系统管理人数大于规范5次产前检查人数,产检总次数小于产检次数之和、建册日期在出生日期之前,或出生当天建册,满月访视日期与新生儿访视日期相同等。

6.系统录入不完整,如0-6岁儿童眼筛记录、儿童体检记录卫未录入,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等。

二、整改建议

(一)孕产妇健康管理

1.培训内容参考上级近期培训课件、文件、方案等,并结合辖区情况针对性进行培训。

2.在管孕妇,区级返城区助产机构产妇信息当月核查孕妇信息并记录随访表,核查后需要转介的及时转介。所有在管孕妇,至少每月随访一次,村级随访中发现高危孕妇,及时转乡级管理。注意在管孕妇中新增高危因素的随访管理。针对高危因素随访,记录全面具体(具体指标数值、体重、血红蛋白、血压、尿蛋白、血糖等)、有无服药、服用药物全名及用法用量,增减情况等。随访孕妇信息有变更的,及时更新《在管孕妇台账》。

3.强化备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工作,力争普及到育龄男性,村级孕情监测的管理工作,包括外出育龄妇女孕情监测,发现孕情及时上报卫生院专管纳入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孕早期检测率,为系统管理率达标提供必备条件。

4.妇幼专干及时对村医录入随访表进行质控,数值均来源于本孕次产前检测辅助检测报告单,依据检测结果,对错误项进行修正。对于助产机构录入的产检记录在系统引用后,进行修改后打印归档。

5.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台账的信息来源于个案,报表数据来源于台账,“孕产妇登记台账(一)”的信息来源于“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孕期材料”、“孕产妇保健和健康情况调查表(一)”的数据来源于“孕产妇登记台账(一)”,三者信息数据一致,逻辑合理。

6.加强辖区孕产妇孕期动态管理,特别是孕早期建册人群第二、三、四次产前检查的督促,进入规范孕周均随访,直至看到产前检查结果,并注意及时收集规范孕周的辅助检测报告单归档,杜绝到产后访视时才收集。若规范孕周时间段,孕妇拒绝产检的,专干入户动员到助产机构产检。

7.区妇幼保健院与城区助产机构再次对接,规范孕周均需按公卫要求提供辅助检查。

(二)综合预防母婴传播

1.按照消除三病评估指导手册准备消除认证材料。

2.参照区级方案及近期培训内容,结合院内及辖区情况,针对性进行消除三病工作培训。乡、村相关医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消除三病主要指标及相关消除三病业务知识。

3.按照三病物资管理方案规范管理三病物资,合理计划,及时领取物资,及时系统出、入库,保持实际物资与系统库存一致,杜绝物资断档。

4.加强乙肝高暴露风险儿童的追踪随访,及时进行乙肝血清学检测(化学发光或酶联检测),即完成第三针接种后1-2个月内进行乙肝血清学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指导处理,如五项均阴性的,进行第二轮乙肝疫苗接种。

(三)儿童健康管理

1.各乡镇认真质控出生活产数据,应报尽报,杜绝漏报,同时加强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健康宣教和儿童预防意外伤害的健康宣教,提高儿童管理质量,减少5岁以下儿童死亡。

2.按照《隆阳区高危儿童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高危儿童,提高高危儿童管理质量。

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规范填写表卡册,《7岁以下儿童登记台账》、儿童保健手册、随访表和医博士系统中录入内容保持一致,杜绝错项、漏项,保证信息真实、完整,提高儿童的体检质量及医博士系统录入质量。

4.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数据和检查照片及时录入医博士系统。

(四)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1.村、乡两级加强免费避孕药具的宣传发放工作,熟悉药具发放系统及医站到家APP的使用,药具管理人员做到“三懂、三会、三清”,加强对免费避孕药具的规范管理,及时打印出入库单据,并签字完整,按要求时间进行随访,保证台账数据与系统数据一致,避免出现账务不符的现象,及时整改出入库台账和发放台账存在问题,提前处理近效期药具,避免过期。

2.叶酸加强医站到家APP宣传发放,掌握目标人群,按时完成任务数,整改出入库台账存在问题,台账避免涂改现象,避免空项、错项,如实记录随访服药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放和随访,待孕发放6瓶,怀孕根据孕周进行发放,按要求时间进行随访管理,保证账务相符,及时录入系统,保证数据与发放记录一致。

3.计划生育手术按要求时间及时进行随访,台账及手术记录表避免出现涂改现象,规范填写手术记录表和随访表,保证台账数据与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4.加大孕前优生健康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理解能力和重视程度,提高孕前优生覆盖率,掌握目标人群,避免男女比例差异较大,及时完成任务数;及时将孕前优生结果录入系统和下发给受检者,按要求进行风险人群随访,避免出现逾期未随访的情况;保证孕前优生档案与系统录入的一致性,避免空、漏项,保证档案的逻辑性与真实性,针对异常结果做出有针对性的评估建议,避免出现存在风险因素漏评、错评的现象;地贫初筛异常者及时督促进行下一步检查。

(五)信息质控

1.妇幼专干加强对《云南省妇幼健康统计调查制度》(2021年版)各项内容地学习,熟悉掌握各项指标定义,明确统计对象、统计范围,准确统计上报各项指标数据。

2.及时更新产妇台账及七岁以下儿童电子台账各项内容,并保证电子台账录入质量,杜绝台账中存在空项、错项、重复项,如有特殊情况需填写在备注栏详细说明。

3.定期对产妇台账进行质控自查,核对手册过录信息至产妇台账是否录入错误。例如利用建册日期及末次月经计算建册孕周,并与台账录入孕周进行比对,核实有偏差的个案是否存在录入错误的情况。利用孕次、产次计算差值,核实是否存在产次大于孕次的错误情况,利用五次产检之和及产检总次数计算差值,核实是否存在产检总次数小于五次产检之和的错误情况,筛选妊娠风险评估颜色,与高危因素进行核对,核实是否存在妊娠风险评估与高危因素不对应的错误情况,利用三病检测孕周与建册孕周计算差值,核实两孕周不相同的个案。

4.定期对七岁以下儿童台账进行质控自查。例如核对七岁以下儿童台账体检信息与手册是否一致,筛选出生体重、出生身长是否存在极值,利用建册日期与出生日期计算差值,核实是否存在与实际工作不符的情况,利用满月访视日期与出生日期计算差值,核实是否存在与实际工作不符的情况,掌握电子表格查找重复项功能,筛选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是否存在重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