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一次会议第6104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2-0721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22〕62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7-21
青华街道政协联络组: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配齐青华街道安置小区楼栋长并落实相关待遇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街道、社区和居民小组设置规模现状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山市隆阳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云政复〔2017〕3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隆阳区永昌和兰城街道行政区域析置九隆和青华街道的批复》(保政复〔2016〕27号)通知精神,我区的街道办事处由2个析置为4个(不含河图、永盛街道)。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强化职能职责,优化服务平台,拓展社区服务,制定出台了《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和工贸园区社区调整划分的通知》(隆政发〔2017〕124号)文件,调整优化社区、居民小组的设置规模,城市社区由20个调整划分为56个、居民小组由125个调整划分为766个(不含河图街道的10个社区、104个居民小组,永盛街道的12个社区、156个居民小组,潞江镇的知青、潞农、新农3个社区下设的25个居民小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规划》《“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实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我区自2021年2月已达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24人”(不含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
二、青华街道社区、居民小组设置规模现状
(一)青华街道社区设置规模由4个成建制社区及3个社区的部分调整划分为15个社区,居民小组由62个调整划分为212个(因青华、东哨、海子、岔河、团树5个城市社区、60个居民小组暂无服务居民,不具备成立社区的条件,先预留)。已成立的太平、马官、沈官、红花、打渔、廖官、官田、宋家墩、四方、祝马10个社区,规划下设居民小组152个,经过2021年社区换届产生居民小组长92名,实际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居民小组仅为92个。
(二)青华街道有常住居民34328人,配备社区工作者105人,2021年2月已达到“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30.58人”(不含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
三、配齐青华街道安置小区楼栋长并落实相关待遇的问题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四条规定,社区居民委员可以设立若干居民小组,设置楼栋长《组织法》没有明确,楼栋长的岗位补助纳入财政预算无政策依据支撑。
(二)全区调整优化居民小组设置规模一盘棋,中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必须取消原迁出地居民小组的设置,以辖区实际居住人口规模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原则上按照《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和工贸园区社区调整划分的通知》(隆政发〔2017〕124号)文件的优化设置规模,青华街道在不突破规划居民小组总数(10个社区152个居民小组)的基础上同步成立新的居民小组,社区服务管理不再交叉重复,使搬迁居民真正融合到新的社区和新的居民小组管理之中。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隆阳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