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四次会议第5401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0-0827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20〕51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0-08-27
何登敏、孟庆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隆阳区现有养老服务机构39个,其中:实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36个,分别是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农村敬老院1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1个、老年活动室1个;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3个。2019年底,全区总人口944939人,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2559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6.14%,养老床位2768张,每千名老人18.14张。
据不完全统计,全区6个街道有城市社区79个,总人口287599人,60岁以上老年人40908人,占城市总人口的14.22%。目前,建成投入使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占城市社区总数的15.19%。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相应政策文件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几年,先后出台《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隆阳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隆阳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隆阳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养老机构(设施)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隆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纳入总体规划。目前,正在超前谋划隆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已进行前期规划,拟新建24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投资36300万元;2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购置养老服务设施设备,总投资420万元。
(三)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近几年,区民政局针对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一是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将养老服务功能纳入平台建设内容,建立养老服务热线,如兰城街道建立“995”平台,在街道所辖社区为留守老人提供服务;二是将养老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内容,在社区治理中,社区工作人员强化对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运营,开展为社区老年人服务工作。目前,青华街道红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作为社区综合治理养老服务示范点进行试验示范,试点成功后可推广复制;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进行养老机构管理。自云南省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试运行和上线以来,共完成38家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录入及更新500多条;项目申报5个;审核上报养老机构资助运营补助11个;完成摸底调查统计上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4698人,农村留守老人1341人。
(四)贯彻落实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优惠政策
按照《隆阳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隆政办发〔2018〕26号)精神,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加快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都允许社会力量进入。二是整合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经主管部门、产权单位(个人)同意后,政府以购置、置换、租赁、收回等方式将社会闲置资源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直接运营或以招投标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运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整合改造社会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三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自建产权用房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10000元补助;租赁用房租用期5年以上且床位数达到10张及以上的,按照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5000元补助。对社会力量自建产权用房兴办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2000元补助;租赁用房、护理老人入住率达到60%及以上的,在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的基础上,按照核定床位每张额外增加1000元补助。以上补助资金由省级承担50%,市级承担10%,区级承担40%。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建成投入使用的,按照核定床位每年补助每张床位600元运营经费;采取公建民营方式运营的养老机构,运营期间享受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运营补助政策,运营补贴资金由养老许可的同级财政部门承担。
目前,全区共有3家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其中老邻居护理院核定床位300张,现入住老人102人;隆阳区祥和养老院核定床位22张,现入住老人19人;永昌博爱老年公寓核定床位10张,由于机构消防安全和场地纠纷目前处于停业整顿。自2018年以来,共下拨运营补助37.92万元,一次性床位建设补助11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1.5万元。
(五)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
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高龄、失能、空巢老人的增加,使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求量增大,而服务人员短缺严重制约着养老服务的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是养老服务服务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按照2018年12月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2014年九部门联合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要求,一是贯彻执行已出台的政策文件;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培养;三是提高待遇稳定现有养老服务队伍;四是提倡智能养老缓解人才短缺。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养老服务政策,大力推进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养老服务床位,强化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逐步解决全区养老设施供给不足、养老服务质量要求高、养老服务人才缺乏等问题,满足全区不断发展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全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隆阳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