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5310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5-7-/2019-0912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隆民政发〔2019〕105号
浏览量
日期
2019-09-12

刁国兴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标识隆阳古地名,保留名城千年历史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地名不仅具有指位功能,同时也是城市文明、文化的象征,被誉为“城市名片”。近年来,我区在挖掘地名文化、保护历史地名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采编文化地名,挖掘地名文化。为更好地挖掘和保护我市的历史、文化地名,我局抓住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契机,按照国家、省要求,对全区地名进行详细的踏勘、登记。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境内使用过的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地名进行收集、编撰,目前还在使用的,不得随意撤销或更名;对已经消失,但文化价值高的地名,在今后城乡建设中重新科学、合理启用。现已完成18个乡镇(街道)《地名志》的汇编工作,正在进行《隆阳区地名志》的编纂工作,现初稿已完成。二是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上报工作。但需要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群众支持,需要长期宣传、调研,真正提高了全社会对地名管理工作的认同,才能逐步解决。三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很多老宅子、老巷子、老地名逐渐消失。近年来,我区为让居民记得住乡愁,老地名越来越多地被重新启用。尤其是在拆迁安置小区、新建道路的命名中,大多保留了原来自然村的名字,尽量保留历史元素。比如“五里亭路”“拱北路”“红花小区”等。

我们将本着尊重历史、传承文化的原则,以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为契机,加强对地名文化的研究和保护。积极建议区级、市级相关部门将历史地名的恢复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结合起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深入研究论证。逐步推进历史地名的恢复工作。


隆阳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