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第三次会议第5304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19-0829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19〕95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9-08-29
段梦妹等三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儿童之家”专职管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儿童之家”工作人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是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根据保山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民政发﹝2018﹞15号)精神,一是各乡镇(街道)通过不同方式为儿童福利工作站和儿童之家各配备了至少1名兼职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大多由民政办工作人员兼职,儿童主任大多由村(社区)妇联主席兼职,确保了该项工作有机构、有人管;二是分层次、分批次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培训。2018年12月保山市民政局组织“2018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培训班”,儿童督导员已经参加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16个乡镇(街道)根据世界宣明会云南代表处儿童保护项目颜梅老师《儿童主任职责与督导专业培训》课件开展了儿童主任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申请儿童主任福利待遇。
二、整合项目资金,提升“儿童之家”建设成效
在“儿童之家”项目实施中,各乡镇(街道)积极想办法整合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资源保障。一是主动争取各级支持,用好民生政策资源。通过推动纳入政府统规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争取建设资金;积极将“儿童之家”建设被纳入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整体规划,推进“儿童之家”项目实施。二是积极整合项目资金。争取“几个一点”的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对建成达到相关标准的每所儿童之家给予一定补贴。2019年我局共争取到“儿童之家”创建经费103万元,下一步对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通过检查验收,为每个“儿童之家”项目补助资金1万至1.5万元。
三、认真做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隆阳区社会工作在政策创制、教育培训、资格考试、学习宣传与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社会工作人才与服务在数量上有了明显增长。隆阳区民政局认真做好辖区内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目前通过人数从2013年的1人提高到2018年的49人(隆阳区9人、市级单位40人),其中中级18人,初级31人。目前,这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主要分布在民政、妇联、教育(主要是保山学院政治学院教师)等相关事业单位。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社会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涉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质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多个领域,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服务理念,是为提高全民的幸福感、获得感而服务的,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鼓励职工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同时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称考试,持证上岗,服务社会。二是加大社工人才的培训。保山市民政局虽每年举办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但参训人员基本是报考人员,下一步将加强与保山学院(政治学院)的合作,加大加强对全区社工人才的专业性培训,增强持证人员及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基层开展“儿童之家”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四、积极创新“儿童之家”运行模式,为儿童提供便捷服务
及时发现和推广项目运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服务水平。例如:兰城街道“995妇女儿童之家”以“995”为平台,服务好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建立了儿童、家庭和社区的优势融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模式。注重工作成效的提炼总结,为推进“儿童之家”发展提供鲜活的、可复制的经验,使“儿童之家”真正成为村(社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的有力支撑并得到长效发展。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区“儿童之家”队伍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与区妇联、区关工委、区人社局一起共同努力,利用集体经济收入聘用专职人员、引导鼓励志愿服务等多渠道筹资解决“儿童之家”人员配备问题。
隆阳区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