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5210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5-7-17_Z/2018-0716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隆民政发〔2018〕76号
浏览量
日期
2018-07-16

陈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女性进村“两委”比例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每届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省、市都明确要求妇女进村(居)委会的比例。隆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妇女进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比例,2016年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阳区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6〕14号)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原则上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性,采取优先提名确定妇女候选人、妇女成员专职专选等措施,确保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100%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力争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50%以上,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10%以上。

2016年4月,我区256个村(社区)依法依规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共选举产生书记255人,其中女性10人,占4%;副书记140人,其中妇女31人,占31%;委员1466人,其中妇女293人,占50%。共依法选举产生村(居)委会主任256人,其中,女性10人,占3.9%;副主任276人,其中,妇女53人,占,19.2%;委员846人,其中,妇女282人,占33.3%。

256个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成员中, 100%的有妇女。

2018年1月,我区完成65个新成立城市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65人,其中女性9人,占7.2%;副书记104人,其中妇女39人,占26.6%;委员156人,其中妇女71人,占45.5%。依法依规选举产生居委会主任65人,其中,女性9人,占7.2%;副主任130人,其中,妇女65人,占,50%;委员128人,其中,妇女35人,占27.3%。百分之百的村(社区)有妇女进入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两委”班子。

最后,感谢您们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隆阳区民政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