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0606003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525695-7/20260706-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6-07-06

彭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医养结合提升养老服务的建议的提案》(第06060030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相关政协提案后,隆阳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足全区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职能,第一时间组织专题研讨,结合全区农村养老服务现状、基层走访调研情况、日常养老服务工作数据,对提案反映的农村养老突出问题、对策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核实。近年来,我区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部署,持续夯实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聚焦农村留守、独居、高龄、失能老年人重点群体,不断完善兜底保障政策、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推进医

养养老融合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8.18万人,占总人口20.1%,现有农村留守老年人2303人。全区累计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263个、养老床位4692张,常态化落实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等惠民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助餐、助医、助洁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持续推进村级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全力破解农村养老各类难题。针对提案指出的经济供养不足、医疗资源匮乏、照护资源缺失、日常照料缺位等短板,我局逐项对标梳理现存问题、剖析根源,结合隆阳农村实际、基层服务能力和现有政策体系,制定针对性、可落地的整改提升举措,稳步推进提案建议落地见效,全力提升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失能、独居老人养老生活质量。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关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高龄、生病、失能老人日常照料困难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该问题是当前我区农村养老最突出的现实短板,全区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常态化,居家照护主体严重缺位,高龄、失能、独居老人起居照料、安全监护等刚需难以保障,问题普遍存在、亟待破解。

二是关于农村老人经济供养不足、生活拮据、抗风险能力极差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区农村老年人收入结构单一,主要依靠每月100-3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维持生活,个人储蓄不足、子女务工帮扶有限,高龄、失能老人医疗、照护开支较大,经济兜底保障薄弱,因病、因老致困风险突出。

三是关于农村基层医疗资源匮乏,老人“看病难、看病贵”、慢性病缺乏常态化健康管理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全区村卫生室设施简陋、药品品类有限,乡镇卫生院专业化诊疗、康复护理能力不足,农村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发慢性病常态化随访、指导、管控机制不完善,基层健康养老服务支撑薄弱。

四是关于农村专业照护资源缺失、失能老人照护压力大、机构养老费用过高难以承担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我区农村无专业化养老护理机构和持证护理人员,家庭照护功能持续弱化,市场化养老机构收费超出普通农村家庭承受能力,失能、半失能老人处于照护缺位困境。

五是关于空巢独居老人日常照料全面缺位、基本起居生活困难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农村家庭养老功能持续弱化,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单一、覆盖不足,助餐、助浴、助洁等刚需服务供给不足,高龄、失能独居老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安全监护存在较大漏洞。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强化政府主导托底作用,将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完善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落实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已吸纳并纳入重点工作推进。我局已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度融入全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布局,持续加大村级养老服务设施投入力度,统筹整合村级资源,推进村级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逐步实现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同时,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保障政策,聚焦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独居农村老年人,精准摸排对象台账,落实经济困难老人服务补贴、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助、高龄津贴、分散供养老人照料护理补贴、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政策,重点加大失能半失能老人专项护理补助力度,精准缓解困难老人家庭照护经济压力,切实筑牢特殊老年群体基本照护保障底线。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设施布局,补齐偏远村组养老设施短板,健全补贴动态核查、精准发放机制,确保政策精准落地、惠及于民。

二是关于建议探索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打造村级低成本可持续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采纳并试点推广。结合我区农村地域广、散户居住多、专业养老资源不足的实际,我局将把“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互助养老模式作为农村养老提质的核心抓手。依托各村集体闲置房屋、老旧活动场地,改造提升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互助点,由政府负责设施修缮、运营补贴、业务指导,村级负责日常管理运营。全面推行“低龄助高龄、健康助失能”互助服务机制,实行适度低偿运营模式,对自愿入住的高龄、失能老人收取基础服务费,专项用于聘用村内低龄健康闲置劳动力、低龄老人参与养老服务,既解决农村低龄群体灵活就业增收问题,又精准补齐高龄失能老人就近照护缺口。同时,以村级互助养老点为核心,辐射覆盖全村居家独居老人,常态化提供助餐、助浴、助洁、上门探视、代购代办等便民服务,构建低成本、可持续、接地气的农村互助养老新格局。

三是关于建议深化医养结合,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功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全面采纳并常态化推进落地。我局将联合卫健部门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持续补齐农村健康养老服务短板。推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提质改造,完善慢性病诊疗、日常康复、健康监测、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配齐基础诊疗、康复设备,丰富常备药品品类,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康养服务能力。健全农村老年人慢性病常态化管控机制,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高龄、慢病、失能老人全覆盖,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台账,定期开展上门体检、随访巡诊、用药指导、康复训练、健康宣教,规范慢性病日常管理。深化村级养老服务站点与基层医疗机构结对合作,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康复护理服务,畅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医保倾斜报销等便民政策,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看病难、管护弱、负担重等问题,全方位保障农村老人健康养老需求。



隆阳区民政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