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隆阳区第六届第二次会议第6210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30711-00004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23〕50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7-11
马艳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板桥镇罗寨村村民自由选择板桥镇西庄村公益性公墓和金鸡乡公益性公墓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隆阳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管理办法》(隆政规〔2021〕1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覆盖范围,不受乡镇区域限制,按照就便就近,方便群众的原则由群众自愿确定。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单位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安葬区域。逝者直系亲属可在现开发建设的墓区范围内选择墓穴(骨灰堂格位)规范安葬逝者骨灰”。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出台,全区范围内的公益性公墓都由群众就近就便自愿选择。但由于金鸡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初期是属于乡镇自建自管,后来才移交天寿公司代建代管,历史的原因,导致金鸡乡公益性公墓仍按乡镇户籍和死亡顺序安排墓位。针对这一问题,区民政局多次与金鸡乡协调,于2023年5月金鸡乡人民政府与天寿公司达成一致协议,金鸡乡公墓委托天寿公司代建代管,公墓管理执行《隆阳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办法》,即村(社区)居民可以就近就便选择公墓安葬,板桥镇罗寨村及附近村民可以自由选择板桥镇西庄村公益性公墓和金鸡乡公益性公墓进行安葬。
感谢委员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隆阳区民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