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04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17_Z/2018-0627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18〕64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6-27
王靖、郭玉良等五位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行殡葬改革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以来,隆阳区紧紧围绕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管理,突出殡葬改革主线,以加快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和完善殡仪服务设施建设为基础,以整治保山中心城市周边乱埋乱葬现象为重点,综合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依规推进殡葬改革。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5月18日,市、区两级联合召开殡葬改革推进启动会后,隆阳区人民政府出台了《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和《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非法圈建墓地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坝区乡镇(街道)范围内的84个村(社区)列为专项整治范围,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后进入公墓骨灰堂安葬。采取墓主自行拆除、委托乡镇(街道)拆除、强制拆除三种方式,对坝区乡镇(街道)范围内的1390冢活人墓进行拆除,并取缔搬迁坟石加工厂164家,棺木加工销售商铺19家。几年来,通过区、乡镇(街道)的强力推进,坝区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火化区范围内火化率达到100%,并且未出现装棺土葬现象;二是公墓骨灰堂建设达到全覆盖,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中心公墓1个,公益性公墓16个,公墓性骨灰堂11个;三是殡葬改革惠民利民深入人心。截至2017年底,共兑付殡葬惠民补助2154.14万元,群众丧葬负担大幅度减轻,达到火化进公益性公墓安葬费用,政策补助后,群众不花钱的目标,殡葬改革政策得到群众认同;四是乱埋乱葬和非法圈建活人墓的行为全面止停。在坝区乡镇(街道)殡葬改革得到了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2016年下半年,隆阳区结合实际,按分类稳步推进的原则,编制了《隆阳区火化区划定方案》,将坝区10个乡镇(街道)84个村(社区)划定为执行火化的第一批区域,国道、省道沿线的西邑、潞江、芒宽等4个乡镇划定为第二批执行火化区域,剩余其他山区乡镇划定为第三批执行火化区域,执行火化时间,以乡镇公益性公墓及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投入使用为基准,由隆阳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隆阳区火化区划定方案》于2017年4月已报省政府批准同意。按照火化区划定方案要求,2017年,我区启动了西邑、蒲缥、潞江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后,西邑乡于2018年3月3日启动殡葬改革,蒲缥镇于2018年5月1日启动殡葬改革,目前两乡镇火化区范围内死亡人员100%实行火化,骨灰100%进入公墓安葬,为山区乡镇推进殡葬改革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
为积极稳步推进殡葬改革,隆阳区实行几个一点的方式加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即争取省、市补助一点,村组“一事一议”筹一点的方式建设村级公墓。区级组建的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经营性公墓收益反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融资贷款建设各乡镇(街道)中心公墓,目前由区天寿公墓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乡镇(街道)中心公墓8个,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1.3亿元,建成墓穴22000多冢。
二、下一步殡葬改革工作推进计划
2018年,在西邑、蒲缥两乡镇启动殡葬改革,并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计划启动芒宽、丙麻两个乡中心公墓建设,目前已完成公墓建设的初步选址,下半年开工建设,公墓建成投入使用,迅速启动两个乡的殡葬改革工作。剩余其他山区乡镇,2018年由各乡镇根据人口状况,居住情况,对公益性公墓建设进行选址规划,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方式,资金筹措,建设时间上报区民政局。依据各乡镇上报的公墓建设方案,区民政局统筹编制全区公墓建设方案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力争到“十三五”末公益性公墓达到全覆盖,殡葬改革在山区乡镇全面推进。
感谢代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殡葬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将全区殡葬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隆阳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