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080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17_Z/2018-0628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隆民政发〔2018〕67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18-06-28
王靖、郭玉良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养老产品开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隆阳区养老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规划
(一)隆阳区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
1. 关注民生,老年人优待政策得到落实,敬老助老形成新氛围。
全面落实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老年人优待证免费进公园、公厕以及免交就医普通挂号费等26项优待内容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助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补助标准达到全省水平。
2. 老年福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敬老院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区建成养老机构10个,床位1430张,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个,床位600张;农村敬老院7所、床位410张;民办养老机构1个,床位2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个,床位40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个,床位10张;市级养老服务中心18个,床位36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9.3张床位。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隆阳区有效推进,为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
(二)发展规划
到2020年,努力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2018-2020年计划建成农村公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6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30个(包括水寨乡海棠社区和太元村)、农村敬老院10个、民办租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民办敬老公寓2个、康养中心2个。全区社会养老床位数达9980张以上,基本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5张床位以上。
二、推动养老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做法和出台的政策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快全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步伐,建立和完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老年人生活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隆阳区制定出台了《隆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隆阳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隆阳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隆政办发〔2018〕26号,提出了多元驱动的创新养老模式。围绕打造“温泉之都、休闲之都、珠宝之都”名片,发展养老产业,形成“产业”带动“事业”新格局。加快推进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与改革,新建、改扩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建立集生活照料、康复医疗、培训一体的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基地;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依托农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日间照料、托儿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体系建设,在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探索开展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到2020年,全部完成开展支持医养融合改革。《隆阳区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财政、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床位运营补贴。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满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其中省级补助50%,市级补助10%,区级承担40%。探索建立失能、半失能困难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补贴制度,完善对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三 、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内容。继续深化养老服务内容。依托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网络服务平台,巩固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紧急救援和精神慰藉四大服务功能,在确保老人用餐、保洁等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逐步拓展日托、陪护、理发、洗衣、购物、精神关爱等个性化、多元化服务。
(二)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一是完善政府扶持政策。逐步完善税收、信贷、投资等政策,采取以奖代补、税费减免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政府应积极转变角色,弱化服务功能,加强监管职能,采取招投标、委托经营、承包经营等方式,推动居家服务走专业化、市场化道路。三是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通过公益创投项目,大力培育为老服务公益性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感谢代表对老龄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严格落实省、市、区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隆阳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