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隆阳区人大第六届第三次会议 第033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40716-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4-07-16
王雪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沙坝社区申请成立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稳步推进隆阳区殡葬改革,全区现已建成投入使用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公墓37个,公益性骨灰堂10个,达到公墓(骨灰堂)全覆盖。板桥镇采取自建自管的方式建成投入使用李家山、卧佛、小永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沙坝公墓由于没有土地报批、林地报批、规划设计等相关手续,属于未批先建,而且公墓建设用地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退耕还林用地。
根据板桥镇民政办核实反馈,沙坝公墓已建成范围的2.572亩在三调时土地使用已调整为特殊用地,但在建设过程中,未报批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王雪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沙坝社区申请成立公益性公墓的建议”,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用地选址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三沿六区”,完善建设用地、林地报批手续后,经县(区)民政部门批准,方可规划建设。沙坝公墓,经核实,仅对未批先建的用地进行了调划,但未完善相关报批手续,若要使其合规合法,需请镇 、村两级按规定申请报批林地、用地、环保、水保等相关手续。
感谢代表团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孟世良 联系电话:0875-2229171)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
隆阳区民政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面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