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公告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60108-00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6-01-08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以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我局核准,予以注销,原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艺术幼儿园
隆阳区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以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我局核准,予以注销,原登记证书正、副本及印章作废。
特此公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艺术幼儿园
隆阳区民政局
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