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机制”联动发力,夯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2-0819003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2-08-19
近年来,隆阳区民政局立足规范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能力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四个机制”联动发力,夯实区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落实党建引领机制
构筑党建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意见等要求,自2017年以来,社会组织依法成立登记时,及时签订《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建工作列为重要章节,确定为社会组织日常重要工作,凸显党建引领作用。逐步探索形成以区委“两新”组织工委领导下的行业党委牵头,相关各级党委齐抓共管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规范化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目前,全区社会组织84家,3家社会团体已建立党支部(综合支部);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党支部。去年以来,14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章程修改并核准;6家新成立社会组织提交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等。同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党组织有序发展。2021年以来,根据区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工委部署要求,分批指定素质过硬、工作认真、有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的党员干部选派到社会组织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开展党建指导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党建引领促发展。积极以党建带社会组织发展为引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和资源优势,引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养老爱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脱贫攻坚、教育发展、疫情防控、社区服务等领域参与社会治理。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共有22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隆阳区光彩事业促进会、隆阳区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社团特长,组织企业会员捐赠30余万元的资金和价值近302.9余万元防疫物资援助疫情防控第一线,为隆阳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做出了贡献。引导民非党建带群建。区民政局在探索服务、监管社会组织工作中,牢固树立“党建带群建、共建促发展”的思想,坚持以党建为核心,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职能作用,全面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带群建向纵深发展,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汇聚群团力量。目前,依法在民政登记的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0家建立了工会组织,8家建立了共青团组织,5家建立了妇联组织。
强化社会组织自律机制
强化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责任。在法人变更、证书到期换证、注销登记、年检时,填写承诺书,推动社会组织自律发展。2021年以来,34家社会组织法人签订《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承诺书》;各类社会组织提交社会组织法人承诺书47份,并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邮)箱,拓宽公众参与监督力度。强化社会组织负责人审核。在社会组织换届选举、成立和变更负责人时,会同有关部门对负责人候选人、举办人等进行违纪违法、廉洁、信用、基本情况等审核,并依法备案。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和行为规范。持续严格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社会组织日常工作流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章程审核备案机制,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建立和健全监事会(监事)制度,落实民主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制度等,明确要求社会组织在换届选举、对外交流等重大活动时,必须提前向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备。
扎实信用信息管理机制
强化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系统化。2017年以来,通过“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进行社会组织换颁登记证书,及时将社会组织法人纳入省级法人库建设,厘清社会组织信息清单,为加强分类监管提供重要依据。2018年,“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与国家系统连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全国联网,2020年“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与“云南政务服务网”连接,实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一网通办”服务。加强社会组织信息互联共通,2019年至2022年6月,通过“信用中国”(保山)系统,及时进行社会组织信息、行政许可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共报送了238条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数据。强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督促、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将基础信息、重大活动信息、财务信息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及时公布社会组织各项信息。今年来,通过“信用中国”(保山)系统报送社会组织信息、行政许可信息16条;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监管信息平台发布监管工作信息38条;及时对照政务服务事项报件要求,按时在云南省统一政务门户网发布社会组织办件情况。
推动部门联动监管机制
建立推行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区级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社会组织发展问题,统筹协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今年4月8日,区民政局组织召开了社会组织管理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联席会议,15家社会组织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参会,共商解决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部门间协同审核、征询沟通机制。定期将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注销、年检相关信息通报业务主管(指导)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在清理“僵尸”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回头看”、年度年检工作、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等年度重点工作中协调、听取、会商业务主管(指导)单位意见建议,夯实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实效。
供稿:姚卫星
编辑:蔡沅江
审核:陈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