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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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1-1125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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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1-11-25

为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保山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全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保民政通〔2021〕16号)、《保山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实施方案》和《隆阳区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实施方案》要求以及社会组织管理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对于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进一步激发和释放社会组织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是整合培育扶持、培训交流、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有效平台,通过整合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实现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有效途径。通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提升孵化基地自我成长能力,建立合理发展模式,树立良好形象,增强社会知名度,形成品牌效应;增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居民对孵化基地认同感,链接更多社会资源给孵化基地,吸纳更多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积极配合孵化基地工作,顺利完成社会组织的孵化,体现孵化基地的积极作用和工作目标。为实现“县、乡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的要求,在2021年内,建成1个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辖区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达到50%以上;在14个乡镇(街道)各建成1个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侧重于社区社会组织相关工作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分类建设。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宗旨,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按照不同层级和各行业不同特点,区分社会组织功能类别、发展程度,有针对性地引进和使用不同培育孵化机构,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形成既与分级管理、双重管理体制相适应,各培育孵化机构之间又能互相合作的社会组织扶持服务体系。

(二)因地制宜突出功能。坚持从本地实际、不同社会组织具体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积极创新实践,建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运行机制,为社会组织发展释放新的活力。科学规划乡镇(街道)培育孵化机构不同功能作用,努力克服当前功能单一、同质化发展的问题,发挥各类培育孵化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为社会组织提供精准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三)整合资源社会运作。注重整合政府、社会有关方面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效益,并通过跨界合作提升孵化培育和民生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培育孵化机构运营,引导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利用办公场地等资源兴办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建立社会化、专业化运作机制。

(四)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由政府主导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建设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倡导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一定能力的专业性社会组织承担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运营管理,提供孵化培育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服务。力推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机构在保持各自特色服务的基础上,在信息发布、资源配置、活动联办、服务转介等方面实行互联互动,统筹协同、一体化发展。

三、设立方式和标准

(一)设施建设要求。硬件建设方面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培育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做到规范设置、合理布局。全区统一将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立在乡镇(街道)社工站,做到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统一。软件建设方面孵化基地内部要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做到规章制度、培育孵化流程、人员职责等内容上墙,要有本区域社会组织相关资料并一对一做好培育孵化计划。

(二)工作运营模式。通过政府主导、专业团队运营、社会有关方面跨界合作的模式,把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社工站工作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承接政府购买有偿服务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无偿性服务,形成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相互配合,围绕民政重点工作,集培育、服务、管理、示范为一体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

(三)人员配备储备。以现有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助理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为骨干,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各类专业服务人员,寻找社会工作与社会组织孵化工作的结合点,利用现有民政工作人员(经办力量)和社会工作者提供孵化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组织和管理孵化基地中的作用,让社会工作秉持的理念和价值观渗入社会组织孵化工作,让社会工作技巧完善孵化工作的技巧,让孵化基地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茁壮成长。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日常工作由乡镇(街道)民政办(社会事务办)主任统筹安排,在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场所设置。依托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民政办(社会事务办)、民政服务机构等现有的场所设施,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统一制作悬挂“隆阳区xxx乡(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标牌。

(五)保障措施。隆阳区民政局加强与省市民政部门、区财政局的沟通协调,争取福彩公益金和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统筹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和服务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要各方面积极争取资金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提供场所布置、办公及服务设施配备等资金。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六)制度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制定服务准入、评估办法、督导培训等相关配套制度,符合条件的要登记为法人组织。

四、职能职责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要实现以下基本功能,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拓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

(一)培育扶持功能。一是硬件支持,提供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会议场所、展示空间等。二是资金支持,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资助和小额补贴等。三是专业支持。包括管理服务、财务托管、网络技术支持以及协助社会组织进行法人注册,帮助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等。

(二)提升能力功能。帮助培育社会组织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提供制定章程、承接项目、发展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在组织架构上帮助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同时提高社会组织的项目管理、品牌塑造、自治自律等方面的能力。

(三)整合资源功能。整合资金、信息、政策、人才等各方面资源,搭建平台、提供渠道,实现各类资源与社会组织发展需求之间、社会组织可提供的服务与公共服务需求之间的有效对接。

(四)引导规范功能。塑造社会组织良性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和公益理念,并以各种有效方式加以宣传和推广。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活动、按章办事、诚实自律、诚信执业,并倡导和推动行业自律。

(五)成果展示功能。展示本地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社会组织工作成果,为本地社会组织打造精品、创立品牌提供平台。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根据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实施计划并报区民政局备案。实施计划应包含建设规划、职能职责、管理制度、时间进度、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和设置活动场所。各乡镇(街道)要按照相关规定,充分整合资源,10月31日前落实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场所及相应的设施设备。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标牌由隆阳区民政局统一制定,按照“分批挂牌、逐步完善”的原则,乡镇(街道)配合开展基地挂牌工作,10月底前永昌街道等14个乡镇街道完成基地建设,11月中旬做好查缺补漏和完善工作,力争到2022年3月底前实现21个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全覆盖。

(三)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要运用社会救助助理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儿童主任等政府购买现有服务力量,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参与,充分整合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专业人才资源,按照职责任务、运行机制、服务清单,开展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会事务、心理慰藉、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多样化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区民政局对各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并将结果上报市民政局。乡镇(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建设纳入每年度重点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协同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资源要素保障,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建设提供保证。

二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所需场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帮助入驻社会组织解决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注重总结提升,探索实施第三方机构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提供借鉴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