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摸底和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通知
- 索引号
- 01525695-7-/2021-0915002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信息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1-09-15
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是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助力推动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根据市民政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文件要求,隆阳区民政局在2020年度社区社会组织摸底调查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好社区社会组织统计管理,切实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现将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认真做好社区社会组织概念普及
社区社会组织是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村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自发组织,主要涵盖公益慈善、生活服务、社区事务、文体活动等方面内容,社区社会组织不等同于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公益慈善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各类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灾、助医、助学、环保等公益慈善活动的组织;生活服务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各类开展社区养老、医疗保健、托幼、文化教育、就业培训、家政维修等便民利民服务的组织;社区事务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各类开展社区卫生、治安巡逻、安全管理、心理健康、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物业协商、红白理事、纠纷调处、农村生产服务等活动的组织,以及社区各类老年人协会、残疾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妇女协会等组织;文体活动类是指社区社会组织中各类开展书画、球类、棋牌、秧歌、舞蹈、表演、健身、武术、戏曲、乐器等活动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制定培训计划,面向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城乡社区工作者、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等骨干人才,通过举办示范培训、网上课堂、新媒体教学等多种方式,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日常运作等纳入培训内容。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二、扎实有效做好社区社会组织摸排
根据《保山市民政局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保民政发〔2018〕63号)要求,我区社区社会组织已初步展现功能雏形,但缺乏相应的规范统一。为进一步抓实社区社会组织的底数和功能发挥情况,请各乡镇(街道)切实做好培育发展和抓好摸排统计,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质量建设提升和管理能力。同时,严格按照“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要求,认真细致有步骤有计划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功能发挥,进一步理顺厘清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社区社会组织体系,助力好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切实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
针对我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推动较为迟缓实际,请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在社区社会组织摸排的同时,切实将备案工作推动落实好。落实分类登记管理要求,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引导登记成社会组织;对规模较大,一般为跨2个以上村、社区且在乡(镇、街道)范围内开展活动的,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备案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将备案材料审核盖章后交由乡(镇、街道)实施备案。备案管理单位对备案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均由申请人承诺负责并接受信用管理,同时由各乡(镇、街道)将备案情况汇总交由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系统备案。对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由乡镇(街道)、社区或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协助代管活动及项目资金。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务必于今年10月底完成,并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登记表盖章后于10月25日前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股。
隆阳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