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关于举行《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听证会议的公告 (第1号)

索引号
01525695-7/20241014-00005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公开目录
殡葬管理信息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24-10-14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召开《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改)》

二、听证会议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

听证会议地点:隆阳区民政局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

1.隆阳区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及乡镇(街道)村(社区)群众代表20人。

2.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离退休干部3人。

4.市民政局、区政法委、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山城投建设(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各1名工作人员。永昌街道、兰城街道、青华街道、九隆街道、河图街道、永盛街道、板桥镇、金鸡乡、汉庄镇、辛街乡、西邑乡、丙麻乡、瓦渡乡、水寨乡、瓦窑镇、瓦马乡、瓦房乡、杨柳乡、蒲缥镇、潞江镇、芒宽乡各1名乡镇(街道)干部或1名村(社区)干部。

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隆阳区民政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在隆阳区辖区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隆阳区民政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开始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自行到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听证代表报名表(http://www.longyang.gov.cn/),报名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报名信函寄至:隆阳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传真0875-2229171;电子邮件可发至lymzbzgls@163.com;联系电话:0875-2229171。

报名人应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下午16:30。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保山市隆阳区民政局将于2024年10月18日进行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名单,同时在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发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代表(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听证监察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听证会召开3个工作日前将《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听证稿)等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

特此公告。

附件:《隆阳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修改)》听证会报名表

隆阳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孟世良,联系电话:0875-2229171)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