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扎实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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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695-7/20241126-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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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业务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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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11-26

隆阳区民政局在低保入户走访过程中,发现瓦窑镇低保户余某某父母均为失能老年人,余某某长期在家照护失能父母,不仅照护压力大,而且导致家庭收入低。了解余某某家庭情况后,隆阳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及时宣传了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以入住养老机构并且申请救助金的相关政策。余某某经过到养老机构参观后决定将父母送到养老机构进行照护,其父母得到了更专业的照护,余某某也减轻了照护压力,目前已外出务工,家庭收入得到较大提高。

自2024年5月1日起,隆阳区开始对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可以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进行核实初审,初审后将老人审批表提交到隆阳区民政局,隆阳区民政局受理审批表后对申请人依法组织开展免费评估,入住老人经评估确定为完全失能等级的,在做健康体检后办理机构入住手续,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入住养老机构满30日后,持养老机构服务协议和有效缴费凭证,向隆阳区民政局申请救助金。

截至目前,全区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3名,共计发放救助金21200元。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工作的实施,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明显减轻其家庭照护压力,切实增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