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
- 1153001MB11731300/202309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文 号
- 浏览量
- 日期
- 2023-09-28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601000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市场监管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大街小巷和居民区的清洁、绿化、亮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区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居委会开展工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人民来信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制订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举办便民、利民的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福利事业,负责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负责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拥军优属、殡葬改革、老龄事业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
11.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作出的不适当决定。
12.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永盛街道攻坚克难、拼搏奋进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工作任务和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我们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街道各族人民,发扬攻坚克难、苦干实干、迎难而上的工作精神,全力推动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持续推进乡村面貌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幸福感;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不断提升群众归属感;扎实做好民生服务保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1)党政机构,包含4个股级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事业机构,包含4个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收入合计22,244,68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98,290.99元,占总收入的32.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946,389.47元,占总收入的67.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92,664.55元,下降19.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39,054.02元,下降73.6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纯增14,946,389.47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2022年9月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预算单位;1-8月永盛街道属于工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单位,所以1-8月工贸园区财政分局拨款列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支出合计22,244,680.46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8,329.57元,占总支出的84.06%;项目支出3,546,350.89元,占总支出的15.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557,325.82元,下降36.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708,900.21元,下降29.19%;项目支出减少4,848,425.61元,下降57.7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2022年9月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预算单位,收入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98,32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07,542.95元,占基本支出的85.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0,786.62元,占基本支出的14.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46,350.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永盛街道疫情防控经费50,000.00元;(2)2022年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资金10,000.00元;(3)汉营走马大道杨雄户房屋拆迁补助资金250,000.00元;(4)土地报批项目经费200,000.00元。(5)永盛街道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截污管网建设土地流转及青苗补偿补助资金1,160,050.89元;(6)2021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及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361,200.00元;(7)农村“厕所革命”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400,000.00元;(8)永盛街道办事处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中央统筹涉农整合专项资金610,000.00元;(9)永盛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资金500,000.00元;(10)2022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5,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8,240.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9%。与上年相比减少28,227,953.18元,下降82.14%,主要原因分析: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自2022年9月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预算单位;1-8月永盛街道属于工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单位,所以1-8月工贸园区财政分局拨款列其他收入,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227,953.1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7,161.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8,88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7,885.00元,其中办公费432,38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3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2,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4.35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3,4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200,432.00元;用于办公费13,062.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6,42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5%。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335,047.85元;办公费支出257,598.00元;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工资1,343,783.05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64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街道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91,693.87元;街道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2,756.56元;街道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90.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2022年生态护林员第一批补助资金10,0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7,6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86,491.00元和办公费支出11,196.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2,366,8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6%。主要用农林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2,836.00元和办公费支出22,392.00元;省级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20,400.00元;2021年农村无害化户厕补助资金361,200.00元;永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项经费500,000.00元;永盛东河至方官农村公路建设中央统筹涉农整合专项资金610,000.00元;大栗树、王海、羊邑社区公厕补助4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永盛街道按照厉行节约制度,切实严格控制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845.00元,增长574.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845.00元,增长57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导致油费增加,车辆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四水同收,畜禽粪污收集,生态文明家庭验收、东河流域居民生产生活污水截污治理验收,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433.00元,比上年减少3,789,852.54元,下降82.80%,主要原因分析:因体制划转,787,433.00元是2022年9-12月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51,632,775.09元,其中流动资产247,903,609.73元,固定资产3,710,085.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9,0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483,603.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8,227.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11,910.3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7.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8,227.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永盛街道划转隆阳区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编〔2022〕7号 ),自 2022年9月永盛街道划转至隆阳区人民政府管理,属于隆阳区财政局的一级预算单位,2022年1-8月永盛街道属于工贸园区财政分局预算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