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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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04_A/2018-09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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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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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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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501000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职责权限依法规定行政措施。

2.编报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工作,繁荣区域经济。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实施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负责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负责本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居民自治模范社区、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质。

5.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6.负责本辖区社会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7.保护辖区内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安全,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对政府主管审批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领导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不适当的决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

10.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机构设置情况:1、党政机构,包含4个股级机构: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事业机构,包含4个中心:农林综合服务中心、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街道在区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好本辖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政府法制等工作,续做好房屋土地征收工作、创卫工作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2.隆阳区青华街道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

3.隆阳区青华街道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隆阳区青华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隆阳区青华街道农林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90,2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90,225.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9,292,263.4元,增547.26%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方面,新增4,843,829.40元,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工资发放月份只为9-12月,而2017年全年发放,且2017年7-12月涉及政策性调资。

2.公用经费方面,新增人员办公经费、政协及纪委经费、工会经费、民主评议经费,共计728,064.00元,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无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成立之后,单位各项工作步入正轨,2017年有相关经费安排;

3.政府采购资金及开办经费,新增1,572,800.00元,我单位新成立,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缺乏,2017年财政安排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资金1,072,800.00元;安排开办经费500,000.00元;

4.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新增900,000.00元。为整治、提升辖区范围内人居环境,安排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

5、清扫费,新增688,900.00元。青华街道辖区范围为永昌街道及原河图镇人民政府划分而来,为保证辖区内各社区垃圾清运、环境整洁,故2017年安排清扫费;

6、派出所辅警人员工资,新增225,000.00元;

7、太平社区小马老年协会设施设备搬家费,新增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90,225.4元。其中:基本支出9,881,782.4元,占总支出的89.91%;项目支出1,108,443元,占总支出的10.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9,292,263.4元,增长547.2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因政策性调资、全年发放工资(2016年只发放了9-12月),新增支出4,843,829.40元;

2.购买办公设备、食堂设备、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邮电费等,新增支出2,218,435.00元;

3.工会经费,新增支出82,429.00元;

4.发放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工资,新增支出900,000.00元;

5.发放各社区清扫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工资,新增支出688,900.00元;

6.发放派出所辅警人员工资225,000.00元;

7.支付太平社区小马老年协会设施设备搬家费12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81,782.4元。与上年对比8,183,820.40元,增长481.98%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方面,新增4,843,829.40元,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工资发放月份只为9-12月,而2017年全年发放,且2017年7-12月涉及政策性调资;

2.公用经费方面,新增人员办公经费、政协及纪委经费、工会经费、民主评议经费,共计728,064.00元,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无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成立之后,单位各项工作步入正轨,2017年有相关经费安排;

3.开办经费,新增500,000.00元,我单位新成立,财政安排开办经费500,000.00元;

4.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新增900,000.00元。为整治、提升辖区范围内人居环境,安排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

5、清扫费,新增688,900.00元。青华街道辖区范围为永昌街道及原河图镇人民政府划分而来,为保证辖区内各社区垃圾清运、环境整洁,故2017年安排清扫费;

6、派出所辅警人员工资,新增225,000.00元;

7、太平社区小马老年协会设施设备搬家费,新增120,000.0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4.88%人均103,4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12% 人均56,000.00元(包含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清扫人员、派出所辅警人员相关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8,443元。与上年对比增1,108,443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

1.政府采购项目,新增项目支出1,072,8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支出35,643.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90,2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9,292,263.4元,增长547.26%,主要原因为:

1.在职人员因政策性调资、全年发放工资(2016年只发放了9-12月),新增支出4,843,829.40元;

2.购买办公设备、食堂设备、办公用品、支付水电费、邮电费等,新增支出2,218,435.00元;

3.工会经费,新增支出82,429.00元

4.发放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工资,新增支出900,000.00元;

5.发放各社区清扫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工资,新增支出688,900.00元;

6.发放派出所辅警人员工资225,000.00元;

7.支付太平社区小马老年协会设施设备搬家费12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67,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9%。主要用于发放办事处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2,962,619.00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等支出2,718,324.00元;用于发放县域经济考核奖100,00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086,633.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4,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326,228.0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8,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8,2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6%。主要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1,450,244.4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支出18,0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618,0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2%。主要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880,445.00元;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737,6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48,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主要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等支出638,505.00元;用于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等支出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街道在职人员购房补贴53,62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0,000元,支出决算为259,350.58元,完成预算的8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624.58元,完成预算的9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726元,完成预算的79.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国内公务接待费小于年初预算数30,274.00元,是由于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不超标准接待,对不符合接待要求的不予接待。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59,350.58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9,624.58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726元,增长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同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上年支出139,624.58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无预算安排,街道成立之后,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为保证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年初有经费预算安排。

(2)国内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119,726.00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无预算安排,街道成立之后,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为保证街道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年初有经费预算安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24.58元,占53.84%;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26元,占46.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9,624.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9,624.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森林防火、创卫、扶贫、提升人居环境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72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9,72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征拆经验及安置小区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没有发生国外接待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1,214元,与上年对比增2,642,414元,增长1,903.76%,主要原因为:

(1)日常公用经费,新增612,000.00元,因为我单位2016年7月成立,2016年未安排日常公用经费,街道成立之后,各项工作陆续开展,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2017年安排了相关经费;

(2)工会经费,新增82,429.00元;

(3)公车补贴,放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下其他交通费用核算,全年发放,比2016年(9-12月)新增144,650.00元;

(4)开办经费,新增500,000.00元;

(5)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新增900,000.00元。为整治、提升辖区范围内人居环境,安排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一般公用经费,989,219.42.00元;

(2)维修(护)费,25,145.00元;

(3)培训费,1,920.00元;

(4)公务接待费,119,726.00元;

(5)劳务费,1,125,000.00元;

(6)工会经费,82,429.00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9,624.58元;

(8)其他交通费用,273,450.00元;

(9)垃圾清运车运行维护费用,2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78,683,723.65元,其中,流动资产76,140,666.05元,固定资产2,543,057.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584,606.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9,046,785元,固定资产增加1,537,82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78683723.65

76140666.05

2543057.6

 

1052510.6

 

149054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17年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07,625.82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373,169.82元,工程采购支出1,434,456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党建示范点建设150,0000.00元,公务用车购买319,300.00元,垃圾清运车购买498,000.00元,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办公楼修缮等490,325.82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7,625.82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政府采购项目,用于购买街道成立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街道食堂厨房用具等,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保证了青华街道正常开展各项工作。

2.村级视频接访网络建设项目,用于街道信访方面,保证了与市、区的联动,更好地为来访群众服务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2008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