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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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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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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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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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街道机关及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街道、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城市建设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青华街道工作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2434号),进行了机构设置。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其中包含3辆清洁卫生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学习引领,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理论武装持续强化。抓实“第一议题”学习,党工委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7次。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全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党建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围绕“一村一示范”的工作目标,以抓好服务为核心,积极打造青华党建特色品牌,以点带面促进多点开花。2024年沈官社区获评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荣誉,打渔、宋家墩社区获评区级基层党建示范点荣誉。在具体工作中形成了街道大数据平台支撑的“青华e家”、四方社区居民自治的“青华管家”、沈官社区党建联盟共建的“同心聚家”、廖官社区智慧安防的“公安智家”、红花社区党建引领的“创新治家”、宋家墩社区为幸福加码的“服务到家”等“青华一家”服务体系。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持续正风肃纪,深化运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深入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6次。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针对闲置土地管理、代管中心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补贴、医疗行业服务收费、为民办实事存在问题等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共收到各类违纪违法线索25件,立案查处9件。其中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15人,开除党籍2人,警告、严重警告7人,留党察看1人。对街道重点工作监督检查10次,发现问题2个,整改完成2个。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促进作风转变,提升工作质量。

(二)优化营商环境,经济发展实现跃升

把握“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工作总基调,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一是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全面落实大抓项目年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大抓项目提速”“招商引资提效”“营商环境提质”专项行动,紧紧围绕街道资源优势,认真谋划,主动对接企业23个,组织专班赴山东临沂、济南等地对接招商引资1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89万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1483万元。二是科学谋划2025年储备项目。高位谋划、充分调动,规划建设“环湖经济带”,打造集居家养老、田园休闲、文化探寻、亲子游乐、研学基地为一体的环湖经济带。谋划2025年招商引资储备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3.95亿元。三是多元“造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一方面充分发挥辖区空闲土地、办公场所等优势,通过有效开发利用,盘活“沉睡”资源,以租赁等方式,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由社区领办公司,推行房屋租赁托管、新能源汽车充电、工程管理等方式,解决安置小区社会治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网格员(楼栋长)待遇等问题。2024年,10个社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已达266.03万元,其中,20万元以上社区4个,30万元以上社区3个,40万元以上社区2个,50万元以上社区2个,60万元以上社区1个。

(三)统筹建设管护,城市品质持续提升

一是城市更新扎实推进。投资1329.74万元推进太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50万元完成拱北路395米连接线工程建设,投资48万元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太平社区寨脚至北七路1020米农村道路硬化项目,配合市住建局启动象山路、商务路、珠翠路开工建设。二是易涝点应急处置有效保障。因地制宜制定辖区14个易涝点应急处置方案,补充发电机1台、抽水机16台、锥桶639个、沙袋1200个,切实保障应急物资,完成打渔社区0号地门口错接雨污管网改造、海棠路高速公路桥东泵站提升改造、东城大道启迪科技城排水管道建设,启动青华路雨污管网改造,有效开展城市易涝点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绿美建设成效显著。投资157万元申报绿美社区4个、植树量297株、绿化面积2986㎡,投资220万元打造绿美城市点位3个、植树量1173株、绿化面积20850㎡,投资12.86万元创建绿美单位1个,安装花墙54箱,有效提升城市面貌。

(四)抓实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取得实效

一是扎实推进东河流域污染治理。聚焦东河污染治理目标,抓实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控源截污、面源防治等工作有力有效。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取缔、治理、行业污水乱排乱放综合整治工作,8个东河干支流生活污水排放口全面封堵、58个其他排放口分类安装标示牌。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压实,领导班子带头巡河240次、巡河率达100%以上,开展“东河卫士清河行动”2次,清淤河3000米,清淤量60立方米,着力解决清淤、清“四乱”、后期管护等问题。“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深入推进,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出水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稳定。二是扎实推进闲置土地治理。采取整治和利用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东河以西11块闲置土地按照复耕、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用地等不同土地性质开展综合整治。完成高速公路沿线、海棠路以北、东河沿线和青华湖沿线整治复耕,完成东河以西团树、小庙区域杂草清理,同时制定建筑垃圾整治方案,做好日常管护和利用,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和区域安装摄像头11个,开展常态化巡查,加大处罚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共处理建筑垃圾乱倒35起,移交执法局处理8起,收缴违约金25,200.00元。三是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纵深推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2024年涉及第一批耕地流出需整改55.48亩,现已出苗举证23.58亩,剩余31.9亩已完成种植,目前苗小达不到举证要求;第二批耕地流出需整改25.16亩,现已出苗举证4.36亩,剩余20.8亩已完成种植,目前苗小达不到举证要求,预计12月中旬全部举证完成整改。

(五)办好民生实事,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医保、社保、低保、养老和教育等政策全面落实,返乡人员就业、控辍保学、“两后生”工作有力推进。完成沈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幸福食堂、打渔社区老茶馆2个养老项目打造,青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完成招投标程序,红花小学建设项目顺利启动,辖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二是持续推进“长风行动”化解矛盾新机制。结合青华“三不清”“三不实”的问题,全面铺开“长风行动”,起底人、房、隐患底数,通过摸清底数、处置问题、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制机制。总计走访房屋23007套,排查发现问题882项,其中现场解决315项,交办社区、部门、物业解决567项。三是深入推进“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积极融入保山中心城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的步伐,推进“党建+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全国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创建成果。加强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压实信访包案责任,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命案防控、扫黑除恶、防电信诈骗等重点工作,纵深推进平安法治青华建设。同时,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消防、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宗教等工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19,564,937.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30,286.43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1.00元,占总收入的0.0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25,758.68元,增8.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92,338.35元,增长6.6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230.67元,下降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51.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26,989.3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831,459.22元,商品服务支出减少963,323.79元;项目支出增加660,853.92元。二是非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30.67元,其中: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1,211.89元,森林防火保险工作经费减少18.7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19,567,937.43。其中:基本支出15,990,610.48元,占总支出的81.72%;项目支出3,577,326.95元,占总支出的18.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29,989.35元,增长8.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8,135.43元,增长5.74%;项目支出增加661,853.92元,增长22.7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868,135.43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74,608.00元,津贴补贴增加33,866.00元,奖金增加25,494.33元,绩效工资增加5,99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减少3,631.11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增加21,432.00元,职业年金减少290.2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增加17,242.46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93,255.00元,生活补助增加623,441.80元,抚恤金增加340,046.00元,办公费减少48,969.04元,水费减少2,641.40元,电费减少16,344.40元,邮电费减少100,000.00元,差旅费增加25,000.00元,培训费增加10,705.00元,劳务费减少980,155.00元,办公设备购置增加1,01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70,00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2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17,406.05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1,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0,255.00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660,853.92元,主要为:东河流域截污工程土地流转和青苗补偿资金减少2,104.50元;东河河道保洁经费减少84,799.00元;基层立法点建设经费减少30,000.00元;重点工作经费减少723,824.8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25,933.20元;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减少28,600.00元;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减少20,000.00元;临时人员及西部志愿者经费项目减少145,041.55元;垃圾清运人员及保洁员经费项目减少183,500.00元;单位资金支出减少2,000.00元;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增加22,971.00元;拆迁赔偿专项资金增加260,000.00元;棚改征拆资金增加1,006,100.00元;创文工作经费增加99,835.00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6,688.00元;重点人员问题处理专项经费增加110,000.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增加7,360.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增加5,903.00元;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增加93,800.00元;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经费增加50,000.00元;“十‘百千万工程’”青华街道四方示范社区项目资金增加300,000.00元;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增加10,000.00元;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增加230,000.00元;青华街道沈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90,610.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07,416.30元,占基本支出的91.35%;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3,194.18元,占基本支出的8.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我单位项目支出3,577,326.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创文工作经费249,835.00元,主要用于创文迎检期间社区创文工作所产生的相关开支。

李某顺户拆迁赔偿款2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李某顺户拆迁赔偿资金。

街道临时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洁员及西部志愿者补助548,258.45元,其中: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及住房公积金83,313.38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人员及辖区保洁员工资、食堂人员及门卫等街道临时人员工资465,145.07元。

重点工作经费400,103.50元,主要用于街道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产生的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租车费等,以及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等。

重点人员问题处理专项经费110,000.00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征拆重点人员相关问题处理。

东河河道保洁经费69,381.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半年东河河道保洁费。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5,815.00元,主要用于支付经济普查指导员和经济普查员的补助。

耕地流出图斑就地恢复资金800.00元,主要用于图斑整改就地恢复机械租赁支出。

2024年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市级配套资金84,000.00元,2023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资金22,971.00元,主要用于支出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

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3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上级补助部分。

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4,651.00元,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1,252.00元,主要用于支付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相关业务培训开支及慰问开支。

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93,8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太平社区134户户厕改造补助资金。

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水肥一体化购买滴管、喷管、水泵、闸阀等。

“十‘百千万工程’”青华街道四方示范社区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拍摄教育宣传片、建雨棚,安装无锈钢板凳等。

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马官社区增植补绿开支。

青华街道沈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沈官社区建设日间照料中心。

2023年第二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补助资金230,000.00元,其中:主要用于支付沈官社区幸福食堂建设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适老化改造30,000.00元。

棚改征拆资金1,006,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1213院赔偿增加部分资金。

财政代管户单位专项资金3,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优秀网格化管理宣传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30,286.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7%。与上年相比增加1,192,338.35元,增长6.61%,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7,91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3%,完成年初预算的69.75%。主要用于:

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9,853.00元,用于发放人大工委人员工资121,670.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18,183.00元。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435,969.22元,用于发放办事处人员工资2,984,174.00元,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451,795.22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92,410.65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3,255.00元,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1,433,782.27元,用于西部志愿者工资等支出92,113.38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3,260.00元,拆迁补偿370,000.00元。

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5,815.00元,用于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员及指导员补助。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73,867.00元,用于发放党工委人员工资246,573.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27,294.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零星调资,2024年有申请税收入超收分成收入用于临时人员工资、西部志愿者补助、综治维稳、创文等重点工作;发放2024年度优秀人员嘉奖;调入2人、辞职1人、退休1人,导致工资收入增加;工会经费有全年支出预算,执行中未全部支出;单位资金有支出;支付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7,50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主要用于:发放科教文卫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493,323.00元,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支出24,179.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零星调资,发放2023年度优秀人员嘉奖。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42,67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8%完成年初预算的94.41%。主要用于:

综合业务管理支出833,036.00元,用于发放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785,156.00元,用于劳务费、工会经费47,880.00元。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5,639,823.87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小组长及党小组长补助5,489,823.87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50,0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11,117.60元,用于街道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762.68元,用于街道退休人员及调出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纪实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527.13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死亡抚恤金340,046.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丧葬费支出。

公益性岗位补贴7,360.00元,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零星调资,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数调整及增资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增加;下达上级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年初预算安排的社区干部补贴相应减少;支付一次性死亡抚恤及丧葬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2人调整到其他中心,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减少;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纪实预算未全部支出;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及小组工作经费有预算支出安排,2024年只支出了部分党建工作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2,91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9%。主要用于: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6,838.68元,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7,146.96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4,400.8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906.41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9,626.13元,用于支付社区干部工资。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数调整及增资导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增加;人员调入人数大于退休、辞职人数,且调入时间早,导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660,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4%完成年初预算的218.21%。主要用于: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10,767.00元,用于发放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1,252,247.00元,用于办公费等支出58,520.00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342,681.00元,用于垃圾清运人员及社区保洁员工资。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007,352.00元,用于拆迁补偿1,006,100.00元,用于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省级补助1,252.00元。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零星调资,发放2023年度优秀人员嘉奖;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入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税收超收分成收入用于垃圾清运人员、保洁员工资及东河河道保洁费及房屋征收补偿款增加补偿资金;支付2024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1,078,477.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完成年初预算的191.87%。主要用于:

农林水支出事业运行支出623,877.26元,用于发放农林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613,793.00元,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10,084.26元。

农村社会事业支出93,800.00元,用于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支出。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00.00元,用于社区耕地流出就地恢复种植粮油补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0,000.00元,用于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支出。

社会发展支出300,000.00元,用于“十‘百千万工程’”青华街道四方示范社区项目支出。

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000.00元,用于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零星调资,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转入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付水肥一体化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资金;支付“十‘百千万工程’”青华街道四方示范社区项目资金;支付2024年祝马社区绿美开支;支付2020年农村户厕改造区级补助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500.00元,决算为332,94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527.15元,下降24.5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332,940.8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0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527.15元,下降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500.00元,支出决算为332,94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8,527.15元,下降24.5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500.00元,决算为332,940.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繁重,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增加,租车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燃油费等增加,但少于2023年产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8,527.15元,下降24.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度综治维稳工作繁重,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油费、过路费等增加,租车产生的车辆租赁费、燃油费等增加,但少于2023年产生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提升人居环境、森林防火、乡村振兴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3,194.18元,比上年减少963,323.79元,下降41.05%,主要原因是2023年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工资用劳务费核算,属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24年提升人居环境工作人员经费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核算,属于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社区党建工作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隆阳区青华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22,402,403.99元,其中,流动资产21,861,438.77元,固定资产540,965.2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05,626.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5,828.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05.4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80.4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105.4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105.4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2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