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寨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索引号
01525770-6-04_A/2017-1121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水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预算公开
文      号
浏览量
日期
2017-09-22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门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 名词解释

 

关于水寨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职能职责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水寨乡人民政府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下设7个单位,分别是1.水寨乡人民政府 2.水寨乡财政所 3.水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水寨乡林业服务中心 5、水寨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6、水寨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水寨乡人民政府财务总收入612.31万元,较上年增  110.88万元,同比增22.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2.31万元,较上年增110.88万元,同比增22.1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2.31万元,较上年增110.88万元,同比增(减)22.11%,其中,本年收入612.31万元,较上年增110.88 万元,同比增22.1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2.31万元,较上年增110.88万元,同比增22.11%,(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12.31万元,较上年增支110.88万元,同比增22.11%,其中:基本支出612.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41.68万元

 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2.77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6.37万元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24万元

五、城乡社区支出   23.88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  231.37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612.31万元,较上年增110.88万元,同比增22.11%,其中: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66%,较上年增减39.53万元2.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97.89万元,较上年减24.44万元,同比减19.98%占基本支出的15.99%。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货物类 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六、 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上年执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4万元。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34万元,较上年执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公务接待费6.2万元,较上年执平。

八、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五)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