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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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20240913-00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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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等政府工作;统筹本辖区内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产业提质,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工业经济克难前行。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推进企业发展,培育骨干企业、中小企业,全年新成立工业企业49户,同时大力服务支持迷你食品厂等现有企业发展,不断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要求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形成政策合力,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蓬勃发展。粮食播种面积2.09万亩,粮食总产量2.59万吨,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100%。调整种植业结构,非绿色有机蔬菜减少100亩,玉米增加1800亩,豆类增加1000亩,烤烟增加300亩。高质量完成烤烟生产任务,共交售烟叶1.99万担,实现烟叶收购产值3498.8万元,烟叶税769.7万元。文旅融合逆势而上。加大对青岗坝文旅融合示范基地的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将沪滇文旅融合示范建设项目与精品示范村项目有机整合。2023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46万元,深入推进“康养”项目,培育农家乐经营主体、打造青少年田园教育实践基地,为乡村旅游发展注入新活力。成立“隆阳区沛汐客栈旅店”和“云南青岗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两个特色小微企业,采取“公司+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带动形成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进的效应,全年共接待游客11.02万人次,实现经济收入292余万元。

2、聚焦项目提速,短板弱项加快补齐。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有序推进保山机场跑道延长线及通用机坪建设项目,按时限要求完成570亩土地报批工作,启动净空区前期工作;持续推进保山坝大型灌区工程,全年征收土地325.6亩,兑付资金2090.1万元;着力实施沙瓦公路“四改三”项目,项目投资9000万元,我镇范围全长18公里;同步推进金竹田村旧寨乡村振兴打造建设项目、青岗坝村河东文旅融合示范建设项目等顺利实施。基础设施有力改善。全面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完成8个行政村31个自然村污水管网改造工作,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组织实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83万元,实施云瑞村道路硬化和青岗坝村管道铺设2.33千米。有序推进“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彭灰线至灰窑2组、老320国道至水碓、贾官村郑家自然村、旧寨至柳湾和沙瓦线至下沙戈山5条道路7.99公里硬化工程。积极争取福彩公益金项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对沈家村幸美1组村内道路进行硬化建设,为永铸村安装路灯73盏。项目谋划不断加强。抓好农村供水三年保障三年行动,稳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成保山坝供排水“一张网”项目建设。立足供水管网提质增效,大蒿子、三角山、笋寨自然村供水工程和灰窑自然村供水工程枯水期、丰水期水质检测均为合格,保山坝灌区隆阳片区工程及隆阳区白胡子泉调水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推进“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集中改善一批农村公路基础设施,便利群众交通出行,为旅游发展提供良好的先行条件。汉庄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立项实施,加快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争取并建成投资70万元的云瑞村农村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全镇12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其中云瑞、彭海2个村达50万元以上,贾官达30万元以上。

3、聚焦颜值提升,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镇域环境展新颜。完善辖区内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推进东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东河流域自然村污水收集工程。合理规划布局绿化空间,围绕“村旁、水旁、路旁、宅旁”,在集镇公共空间,宜树则树、宜花则花,严格管控建筑风貌,做到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实现集镇绿化美化新提升。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常态化工作开展,加强集镇范围内、机场周边秩序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农贸市场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流动小摊贩等情况的清理整治,在重点时段安排交通协管员对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进行指导。持续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动员集镇商户自觉做好门前“四包”。乡村振兴谱新篇。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4326.63元,增长13.67%。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全镇256户脱贫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1108人100%加入合作社,汉融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优质合作社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服务支持扶贫加工厂正常生产运营,全年合作社盈利19.6万元,农户分红打款到户共计4.68万元。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稳步推进,启动建设2个精品示范村、6个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换新貌。圆满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日清”“周清”“月清”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新建无害化卫生公厕3座,改建户厕100座。建立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垃圾处理率达98%以上。持续推进省级卫生乡镇创建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复审验收。各村组织集中开展“村庄河道大扫除”120余次,强化村庄干流、支流、垃圾、污水、环卫保洁的日常监管,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提升东河流域村庄人居环境,打造“河清路净”的美丽乡村。共组织出动5683人次,清理东河沿线干流、支流中的垃圾,着力恢复和拓展水域功能、改善水环境,全年累计清理村内水塘38口、沟渠96.2公里、淤泥49.3吨。

4、聚焦服务提优,创新活力加速释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强化服务意识,让利企业,坚持党政同心以企业为重,坚持亲清政商关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激发活力,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秒批秒办”,政企座谈沟通形成常态,协调服务涉企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吸引力大幅增强。做到“宁可我跑几次,企业只跑一次”,依托村级党组织和合作社等集体组织,盘活集体经济,让利企业,筑巢引凤,服务保障汉庄镇玉米制种基地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实现产值75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约1500人就近务工。便民服务持续简化。镇便民服务中心、12个村便民服务站规范设置率100%,配置完成镇级88项政务服务事项,12个村41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站)实质运行达100%。对各类证明材料“应取消尽取消”,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75%。加强12345热线运行管理,及时受理办理平台转办的企业和群众诉求,全年接件办理193件,按时办结率、工单规范答复率达100%,并按要求完成全覆盖满意度回访。招商引资持续深化。领导干部积极行动,立足自身优势和现有资源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主动出击,以商招商。坚持“一把手”带头招商,全年外出招商2次,对接企业10家,引进云南丰耕农业有限公司、云南青岗农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云南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项目3个,完成有效投资7828万元,有效投资完成率111.78%。

5、聚焦管理提效,生态环境美丽绽放。生态保护呈现新气象。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林长制,全年镇级巡林72次,村巡林120次,坚持系统治理,不折不扣按时限和标准完成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整改违法图斑191宗,整改违法用地382.55亩,整改“大棚房”问题5个,整改乱占耕地建房问题5个。绿化美化实现新提升。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依托集镇改造提升,广泛开展“拆墙透绿”“见缝插绿”活动,并积极开展绿美单位和绿美家庭创建。全年组织义务植树6万株,建设绿美村庄6个、绿美校园1所、绿美河湖3个、绿美水库1座、绿美公路2.95公里。东河治理取得新成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一河一策”实现全覆盖,规划实施东河流域31个自然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完成管网建设125.53千米,完成“四水”同收8035户。持续开展东河干支流清淤疏浚、排口整治等专项行动52次,投入资金12.4万元,清理河长100.5千米,清理垃圾505.2吨,全镇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为保护母亲河、建设绿美新村镇贡献出源源不断的“活力”。

6、聚焦保障提级,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教育质量稳步提升。争取沪滇资金30万元,新建汉庄中学学生就餐防雨设施。探索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成绩优异的教师、学生定期予以表彰奖励。推行一批“重教之家”、推行“荣誉墙”建设,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教育教学质量较上年得到提升,汉庄中学在2023年中考中有25名学生排名位于全市前3500名,位居隆阳区公办学校第5名。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协同市文联组织音乐曲艺家协会精心策划,创作村歌《花开金竹田》,筹划制作《美丽乡村的蜕变》《恬静的乡村生活》等宣传视频20余条,树立了恬静、美好、宜居的汉庄形象。参加首届“保山小粒咖啡”文化月活动,获“最佳演绎奖”。加大文化保护力度,在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代表性传承人加强管护的基础上,深入摸底调查,加强项目申报。认真落实图书馆总分馆制度。加强对镇图书分馆、村服务点共3万余册图书的管理,实现干部群众有书可读、有书可借。医疗保障坚实有力。新冠疫情防控有序转入常态化,“四位一体”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不断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加快扩容和下沉,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年内开展乡村医生培训12次,卫生监督协管巡查27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5115人,为辖区居民的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社会保障全面加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54人,实现脱贫劳动力转移472人,申报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8.8万元。持续提升保障精准度,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67.7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107.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8.44万元,发放困难临时救助金28.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821人,医疗保险参保42175人,参保率均为100%。“一老一小”服务体系不断健全,重点关注留守、困境儿童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深入走访6轮,完成5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加强政策帮扶、跟踪服务,筑牢关爱防护网。债务风险有效化解。千方百计争资引资、债务展期、盘活资源、以新化旧等措施,研究制定债务化解方案,做到“一债一方案”,逐步消化历史债务和历史问题,全年化解存量债务1636.3万元,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中小企业欠款化债有序推进。社会治理有为有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建市区镇村组五级普法队伍13支,包村入户宣传14000余户,开展法律培训21场。常态化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13起,化解194起,化解率91%,走访帮扶重点人员2685人。受理信访件50件,办结30件。健全完善联合巡逻防控机制,开展治安巡逻400余次,检查重点场所256家次。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实现“三无”目标,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持续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平安汉庄建设成效显著,成功命名市级“平安乡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全市第二、全区第一。安全防范一刻不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10个领域排查出的46条一般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食品安全督导包保到人,实现259个在产在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检查餐饮单位476户,责令整改83户;开展消防演练2次,对重点领域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提出整改意见66条,有效遏制火灾发生;统筹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道路交通、防洪度汛、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2轮全覆盖演练,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7、聚焦素质提高,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基层党建提质增效年”为主题,按照全区“一圈三带五区”总体布局,强化“整体推进、重点培育、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主题教育扎实有效。我们始终牢牢把握“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作为主题教育贯穿始终的主线,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主题教育成效的根本标准,推动全镇党员干部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学出忠诚、学出坚定、学出责任、学出能力、学出成效,不断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担当作为、推动发展、为民办事的生动实践。深入开展“躺平式”干部摸排整治,结合谈话、测评等情况提出“躺平式”干部2人,并明确责任人进行整改,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重点围绕省情、市情、区情开展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和“慢不得”的危机感。同时扎实推进产业发展、促农增收、项目建设、债务化解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12次,解决困难问题8个,撰写调研报告12篇,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主题教育所取得的实质成效。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公布了政府及所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保政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实现镇机关及12个村委会法律顾问100%覆盖,全年提供法律咨询5次、开展法治宣讲2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次,充分发挥了法律参谋助手作用。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提案4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做到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金竹田村保留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深化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各类普法宣传300余次,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府、农业、林业、财政、社保、国土、文化,分别是:

1.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汉庄镇财政所;

3.隆阳区汉庄镇林业服务中心;

4.隆阳区汉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隆阳区汉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隆阳区汉庄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隆阳区汉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汉庄镇财政所;

3.隆阳区汉庄镇林业服务中心;

4.隆阳区汉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隆阳区汉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隆阳区汉庄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隆阳区汉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961734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91634.90元,占总收入的99.5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5715.00元,占总收入的0.4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807330.65元,增长35.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83282.30元,增长35.23%,主要原因是新增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精品村打造5080000元、玉米制种配套基础设施2300000元等项目补助资金。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动;事业收入无变动;经营收入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24048.35元,增长7442.98%,主要原因是隆阳区安置办拨入大灌区搬迁工作经费73780元,工贸园区财政分局拨入工作经费转代管户用于支付综治中心建设采购款5193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9617349.90元。其中:基本支出15216547.16元,占总支出的51.38%;项目支出14400802.74元,占总支出的48.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08997.97元,增长33.3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680.07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7415678.04元,增长106.16%,主要原因是新增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精品村打造5080000元、玉米制种配套基础设施2300000元等项目补助资金;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动;经营支出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16547.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30388.48元,占基本支出的87.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86158.68元,占基本支出的12.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00802.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118450元,(其中:汉庄镇财政所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补助资金138450元、2020年汉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补助资金9000元、汉庄镇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精品村打造项目补助经费5080000元、汉庄镇青岗坝社区精品示范村创建项目补助资金100000元、汉庄镇彭海社区水碓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汉庄镇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补助资金500000元、汉庄镇玉米制种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2300000元、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补助资金660000元、2022年闵行区与隆阳区村汉庄镇企结对项目资金50000元、汉庄镇汉庄中学学生就餐防雨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汉庄镇金竹田村旧寨自然村太阳能路灯亮化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2022年市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永铸自然村村内亮化工程补助资金300000元)、土地补偿1077613.42元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208000元(均为东河流域截污工程土地流转和青苗补偿资金)、其他资本性支出1240000元(汉庄镇云瑞社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项目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91634.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上年相比增加7083282.30元,增长32.48%,主要原因是新增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精品村打造5080000元、玉米制种配套基础设施2300000元等项目补助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0594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6%。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所人员工资,遗属、半供养人员补助,提升人居环境经费(执法队人员工资)以及镇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支出(殡葬改革匹配补助、综治工作经费<含禁毒、处置非法集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打击非法传销、防范电信诈骗、反邪、反恐、市域社会治理>,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党建及宣传经费,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费,教体文旅工作经费,人大会议及活动经费,消防、应急工作经费,防震减灾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武装及征兵工作经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密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经费,科技工作经费,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9167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工资及办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5065.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死亡抚恤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572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1945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3%。主要用于村建中心和新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人员工资及办公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8049534.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7%。主要用于农业中心、林业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村级党建费及办公费、村组干部及党小组长工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等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工作;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元,决算为1371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13715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71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00.00元,决算为1371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上级财政通知将部分“其他交通费用”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我镇由于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图斑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运维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6392.32元,增长125.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6392.32元,增长125.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一是根据上级财政通知将部分“其他交通费用”调整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了“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我镇由于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图斑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运维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我真开展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图斑整治等各项中心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0373.68元,比上年减少60498.60元,下降3.25%,主要原因是我无镇压缩一般性公用支出,办公经费较去年有所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镇党委、政府、人大、财政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

交通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资产总额12160940.5元,其中,流动资产6901539.29元,固定资产5257526.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74.9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7673.9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4384.76元(固定资产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278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24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57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4571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