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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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0-x/2023092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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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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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负责本辖区经济发展管理、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等政府工作;统筹本辖区内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为群众提供服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本辖区干部、工作人员;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项目建设,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基础产业持续增效。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2.89万亩,粮食总产量1.42万吨。年末生猪存栏8799头,肉牛存栏2507头,肉类总产量1870吨,禽蛋产量43吨,牛奶产量196吨。深入推进基层农技体系改革,产业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开展,建成彭海、贾官2个科技示范村。新成立工业企业26户,工业企业平稳发展。

特色产业不断擦亮。高质量完成烤烟生产任务,共交售烟叶1.87万担,实现烟叶收购产值3134.2万元,烟叶税689.2万元。持续推进魔芋产业健康发展,魔芋加工扶贫车间提质增效,建成集烘干、切片、磨粉于一体的魔芋加工生产线2条,魔芋产业年产值达3000万元以上。香橼种植稳定在3000亩24万株,年产值200余万元。培育发展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共接待游客17.4万人次,实现经济收入620余万元。

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以“大抓项目年”为抓手,谋划推动项目建设,超额完成指标任务。入库供水管网提质增效建设、保障稳定耕地基础设施建设等9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017万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签约落地企业6户,形成有效投资10094万元。持续发力推进金竹田牧云栖、青岗坝青岗川等乡村农文旅项目建设步伐,牧云栖获评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基础设施有力改善。组织实施粮油大县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73万元提升改造7条道路、1条沟渠。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471.4万元建设农村道路14条26.28公里。投入资金720万元新建高标准农田6000亩,建成田间道路12条8.51公里。稳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供水“一张网”项目工程建设,新建灌排渠道5条4.2公里,解决3个自然村人饮困难问题,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持续改善。

2、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户及监测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603.82元,增长16.46%,7000元以下三类对象实现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不断强化示范引领。加快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金竹田村被区级列为第一批省级精品示范村申报村之一。申报实施灰窑村、金竹田村中央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2个,全镇12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

促进群众持续增收。深入实施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积极探索利益联结机制,全镇脱贫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共273户1127人100%加入合作社,以汉融种植专业合作社、橼栖专业合作社、向天歌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优质合作社为主力,带动产业发展、带领群众增收、共享发展红利。

3、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治理久久为功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措施,有力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提升改造畜禽养殖户41户,搬迁关停东河干流沿线养殖户1户,实施绿色种养循环项目1万亩。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督促整治各类违法图斑69宗。严格落实林长制,扎实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营林护林扎实开展。

扎实开展东河治理。河(湖)长制全面落实,“一河一策”实现全覆盖,镇、村两级累计巡河815次。规划东河流域31个自然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项目,开工实施28个,完成管网建设89.59千米,完成“四水”同收8693户。持续开展东河干支流清淤疏浚、排口整治等专项行动62次,投入资金18.82万元,清理河道107.75千米,清理垃圾523吨,清理淤泥1371立方米,整治排污口246个。

全面提升人居环境。圆满完成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新建无害化卫生公厕3座,改建户厕120座。建立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垃圾处理率达98%以上。规范村规民约,扎实开展“日清”“周清”“月清”行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成8393户生态文明家庭、12个生态文明村创建。

4、以人民为中心,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疫情防控上下一心。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以“十个表率”为引领,全镇医务工作者和镇村干部齐心协力、不分昼夜,以实际行动诠释伟大抗疫精神,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最大程度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民生保障落到实处。持续提升保障精准度,全镇纳入农村低保742户1316人,城市低保21户25人,特困人员92户97人,共发放低保金458.15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救助金112.83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8829人次63.26万元,发放困难临时救助金595人次39.57万元,发放大学生临时救助资金25人1.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1424人,养老保险参保19543人,特殊群体100%参保,发放养老保险金1300万元。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应发尽发。

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091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就业401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4期,参训182人。调整学校布局,撤办彭海中学、彭林小学、水碓小学,成立汉庄镇第三示范小学,并投入50万元实施校园环境整治项目。全镇教育教学质量较上年得到提升,其中汉庄中学在2022年中考全区排名第19名,提升6个名次。不断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成立12个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医政联动,全面提升健康保障能力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府、农业、林业、财政、社保、国土、文化,分别是:

1.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汉庄镇财政所;

3.隆阳区汉庄镇林业服务中心;

4.隆阳区汉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隆阳区汉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隆阳区汉庄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隆阳区汉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汉庄镇财政所;

3.隆阳区汉庄镇林业服务中心;

4.隆阳区汉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隆阳区汉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隆阳区汉庄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7.隆阳区汉庄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810,019.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08,352.6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66.6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854,841.44元,下降-18.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856,508.09元,下降-18.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增加/减少1,666.6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代管户收入纳入了决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208,351.93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3,227.23元,占总支出的68.55%;项目支出6,985,124.70元,占总支出的31.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60,053.55元,增下降-20.0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8,118.18元,增长2.75%;项目支出减少-5,968,171.73元,下降-46.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3,227.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80,197.62元,占基本支出的83.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3,029.61元,占基本支出的16.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85,124.70元。其中:大海子土地流转费用601,786元,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项目资金200,000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补助资金500,000元,“厕所革命”补助资金736,168元彭海社区水碓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补助资金200,000元,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1,000,000元,汉庄镇第三示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500,000元,青岗坝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60,0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殡葬改革等项目资金1987170.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08,352.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0%。与上年相比减少-5,960,052.88元,下降-21.46%,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较近上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58,37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8%。主要用于镇党委、政府、人大、财政所在职人员等工资3,627,520元;执法队员、临时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1,436,632元;遗属、离岗村干及西部志愿者工资及殡葬改革补助168,400元;人饮工程款及大海子土地流转款等2,525,820.64元。较上年7,241,400元增加510972.64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7.1%。主要原因为大海子土地流转款等项目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7,4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镇文化广播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的413,900元增加103,581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25%,主要原因为文化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26,908.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主要用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公费支出501,426.5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1,025,481.77元。总体比上年的1,289,200元增加237,700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18.4%,主要原因为社会支出保险费及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7,741.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同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69,900元,减少9.1%,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主要用于护林员补助380,000元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0,000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79,200元,增加9.9%。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15,5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189,200元,增长30.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9,612,272.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08%。主要用于镇农业综合和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1,839,700元;村组干部补助3,672,372.5元;“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60,000元;彭海社区水碓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200,000元;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200,000元;青岗坝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0,000元;汉庄镇第三示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500,000元;厕所革命资金736,200元;护林员补助204,000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5,913,300元,减少38.1%,主要原因为项目奖金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76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760.1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76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76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和公车外出,从而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9.82元,下降-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19.82元,下降-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使“三公”经费支出明显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购置车辆0辆。我镇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760.1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提升人居环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XX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0,872.28元,比上年减少-15,060.07元,下降-0.80%,主要是办公费较去年有所减少。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的办公费106,630.10元、差旅费13,534.00元、劳务费1,356,632元、工会经费60,36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760.18元、其他交通费262,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汉庄镇部门资产总额15,190,638.78元,其中,流动资产4,576,855.57元,固定资产10,389,283.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4,5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9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9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96,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9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51,8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