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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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60-x/20230928-00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汉庄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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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23-09-28
汉庄镇关于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22年汉庄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汉庄镇七届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三保”工作,全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22年度,汉庄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42.05万元。为预算数的38%,同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415.13万元,同比下降54.8%(主要原因为受留抵退税、新冠疫情及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影响)。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61.94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22年全镇财政收入总量为2703.99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0.84万元,为预算数的101.8%,同比2021年决算数(下同)减少485.65万元,同比下降18.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523.15万元,2022年全镇财政支出总量为2703.99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84万元。其中镇党委、政府、人大、财政所等在职人员工资362.75万元;执法队员、临时工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143.66万元;遗属、离岗村干部及西部志愿者工资及殡葬改革补助16.84万元;人饮工程款及大海子土地流转款等252.59万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51.7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为大海子土地流转款等项目支出增加。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75万元。主要为镇文化广播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10.36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为文化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9万元。主要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公费支出50.1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费102.55万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23.77万元,增长18.4%,主要原因为社会支出保险费及在职人员工资增加。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77万元。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等缴费支出。同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6.99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5.节能环保支出88万元。为护林员补助38万元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万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7.92万元,增加9.9%。
6. 城乡社区支出81.56万元。为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同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18.92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7. 农林水支出961.23万元。为镇农业综合和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183.97万元;村组干部补助367.24万元;“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建设项目补助资金96万元;彭海社区水碓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补助资金20万元;金竹田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20万元;青岗坝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汉庄镇第三示范小学校园环境整治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厕所革命资金73.62万元;护林员补助20.4万元。同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591.33万元,减少38.1%,主要原因为项目奖金减少。
(三)预算平衡情况
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税收收入342.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61.94万元(含专项补助收入1141.19万元),收入合计2703.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0.8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3.15万元(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助、孤儿补助上解134.28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工资上解167.33万元,其他上解221.54万元),支出合计2703.9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收支平衡。
二、2022年全镇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2022年,镇财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镇纪委的监督和支持下,强化“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力推动经济恢复和社会稳定。
(一)开源节流多管齐下,夯实财政运行基础。在全力“开源”的基础上,在“节流”上狠下功夫。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努力压减财政支出,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节省出的资金用于保障刚性支出。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弥补财政收支缺口。强化部门预算约束,严格遵循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支出保障顺序,大力压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二)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镇财政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年度项目建设内容,积极对接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确保牧云牺文旅项目、青岗坝精品村建设项目、福彩项目、产粮油大县项目、东河污水治理项目、旱厕改造等顺利推进。做好家底清查工作,厘清账户资金结构,为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创文创卫、换届选举等各项工作提供较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落实惠民惠农政策及“一卡通”清理。认真核实、修改农户基础信息、账户信息,耐心解答农户疑问,确保农户顺利领取补贴。配合涉及部门做好惠民惠农新系统上线清理工作;在补贴项目的落实上,积极配合各职能站所抓好项目资金分配落实,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农户知晓。坚持原则,杜绝搭车收费、克扣补贴等现象的发生。截至2022年底我镇通过“一折(卡)通”及时足额兑现耕地地力保护、森林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农牧民等补贴239.78万元,兑付惠农补贴17175人次。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各类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会计账务的核算。准确提供各项收支及相关数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适应新一轮财政体制,确保在新体制运行下辖区内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完善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公务之家差旅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同时,筑牢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努力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严堵违规举债“后门”。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中央、省、市、区级的财政工作部署安排,在认真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确定我镇2023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区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效能,推动经济整体好转,集中财力落实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推动汉庄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根据汉庄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2022年实际完成财税收入情况,测算汉庄镇2023年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已接近尾声,同时疫情防控取得重大决定性胜利,市场经济总体逐步走向回暖,预计2023年镇级财政收入将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0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7.95万元,同比增长1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656.5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6.57万元。包括党委、政府、人大工资299.04万元;遗属、半供养人员补助等71万元;提升人居环境经费(执法人员工资)90万元;其余208万元为政府各项中心工作开展支出(其中:殡葬改革匹配补助48万元,综治工作经费<含禁毒、处置非法集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打击非法传销、防范电信诈骗、反邪、反恐、市域社会治理>30万元,林长制及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5万元,党建及宣传经费20万元,河长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万元,教体文旅工作经费15万元,人大会议及活动经费10万元,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经费10万元,防震减灾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费10万元,武装及征兵工作5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5万元,纪检监察工作3万元,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万元,保密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经费2万元,科素工作经费1万元,爱国卫生工作经费1万元等);98.53万元用于办公费弥补政府日常办公、会议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商品服务支出。较去年预算1195.27万元减少428.7万元,减少35.9%,主要变动原因为党委、政府、人大、财政所在职干部职工减少以及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商品服务支出较去年有所压缩。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69万元。主要为文化站人员工资及办公费。较去年42.49万元增加9.2万元,增长21.7%,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13万元。包括社保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42.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104.9万元。总体较去年131.23万元增加15.9万元,增长12.1%,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以及2023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基数增加。
4. 卫生健康支出66.84万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较去年85.44万元减少18.6万元,减少21.8%,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带来医疗保险的减少。
5. 城乡社区支出71.18万元。主要为村建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较去年66.59万元增加4.59万元,增长6.9%,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增加。
6. 农林水支出553.17万元。分别为农业中心、林业中心人员工资及办公费122.4万元;村级党建费及办公费50.9万元;村组干部及党小组工资379.87万元。较去年561.35万元减少8.18万元,减少1.5%,主要变动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三)预算平衡情况
2023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9.73万元,收入总量为2179.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6.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3.15万元(其中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助、孤儿补助上解134.28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工资上解167.33万元,其他上解221.54万元),其他上解支出221.54万元用于政府办公费、各项工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商品服务支出。支出总量为2179.7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零,收支平衡。
四、2023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一)践行积极稳健财政政策全力促进经济发展。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促进税收增收。加大税源培植力度,积极深化配合税务部门对辖区内建筑业、重点项目产业等重点税源的日常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保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项目支持和落地建设,配合镇级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领域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可推进、可持续。
(二)多措并举推进汉庄财政干部队伍能力提升。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学习教育,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同时,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区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对接财政局和法制部门,不断完善财政所依法行政的工作行为。三是针对不同岗位的同志进行对照检查,及时总结财政所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四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从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入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全面完成各项财政监督工作。五是积极参加各类财政业务培训,加大财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增强财政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自觉接受人大纪委审计等有关部门的外部监督。自觉主动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对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认真落实镇人大有关预算、决算决议。遵守财经纪律,严守财政底线,不碰高压线,不触及法律法规底线,依法依规办事,接受镇纪委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财政工作阳光运行。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厘清问题所在,逐步纠正存在问题。
(四)强化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坚决按照“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和“小金库”的存在,确保资金封闭运行。始终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努力化解历史债务,杜绝违规举债行为。强化项目绩效评价,事前配合职能部门充分分析项目可行性,事后注重绩效跟踪,确保财政资金行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