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宽乡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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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525777-3-04_A/2018-0222001
- 发文机构
- 隆阳区芒宽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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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8-02-22
关于芒宽彝族傣族乡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报告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乡财政经济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中央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乡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确定的财税工作目标任务,以“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狠抓增收节支,以全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为中心,创新思路,积极作为,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运行质量,全力补短补缺补弱,全面超额完成了区级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7年,全乡财政总收入完成3811.61万元(包括香料烟烟叶税485.00万元,区及上解197.54万元,返乡287.46,下同),比上年2950.25万元(含烟叶税)增收861.36万元,增长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94.70万元(含烟叶税),比上年1983.22万元(含烟叶税)增收111.48万元,增长5.6%,完成区级下达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任务1296.00万元的1.24倍(不包含烟叶税)。其中:国税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3.68万元,比上年817.91万元增收685.77万元,增长约1.84倍;地税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02万元,比上年469.31万元减收363.29万元,下降77%。各税种完成情况为:(1)增值税(50%部分)完成605.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56.24万元,增长1.43倍;(2)营改增(50%)完成89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69.07万元,增长约1.58倍;(3)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3.3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2.91万元,下降17%;(4)房产税完成1.2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4.30万元,下降77%;(5)土地增值税完成59.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56.99万元,增长2435%;(6)资源税完成0.2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0.59万元,下降73%;(7)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3.1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1.86万元,下降37%;(8)印花税完成19.0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4.17万元,下降28%;(9)企业所得税(8%部分)完成0.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8.74万元;(10)个人所得税(8%部分)完成9.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0.58万元,下降5%。
2017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457.61万元,比上年2382.17万元增支3075.44万元,增长129%。具体明细为(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1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09.45万元,增长37%;(2)公共安全支出7.57万元,与上年持平;(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3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7.50万元,增长2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9.48万元,降低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支1.40万元,下降10.5%;(6)城乡社区支出51.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4.70万元,增长9%;(7)农林水支出4029.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2868.59万元,增长247%;(8)住房保障支出41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支145.38万元,增长54%。
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9.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25.57万元(含专项补助收入4011.1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1.48万元,上年结余190.89万元,收入合计6717.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7.6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76.13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0万元,收入超基数上解454.73万元,代扣手续费上解1.0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补助、孤儿补助上解95.99万元,代发退休人员工资上解12.89万元,其他上解11.5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4.85万元,支出合计6498.59万元;结余为219.05,结余资金组成形式为:交通费6.68万元,税收增幅排名奖3.00万元,税收超收分成84.25万元,高黎贡山移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打郎村打郎自然村活动场所建设资金补助2.00万元,大门坎村环境卫生整治资金补助3.00万元,专职消防员补助7.57万元,香料烟税收返还92.55万元。其中,税收增幅排名奖3.00万元,税收超收分成84.25万元,香料烟税收返还92.55万元,合计179.80万元统筹进入2018年可用资金,进行预算调整,重新预算安排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乡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4.66万元(其中:项目收入204.6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收366.18万元,下降17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4.66万元(主要用于变电站项目用地征地补偿资金及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比上年同期减支366.18万元,下降178%;收支相抵,结余为0,收支平衡。
二、2017年全乡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7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在乡人大依法监督下,全乡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乡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狠抓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全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一)狠抓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年来,乡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紧紧围绕乡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收入管理。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改进税收征管方式,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堵塞税收漏洞,全乡上下大力组织收入,努力完成税收任务;通过全乡各站所共同努力,实现了全年财政收入目标,确保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力度,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三是加强对日常收入的调度分析,努力做到均衡入库;四是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狠抓非税收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强化预算执行,确保机构正常运转。2017年各种政策性增支,重点项目建设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为确保我乡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们制定相应的财政、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细化预算,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逐级安排预算,优先保障工资发放,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加强支出预算的过程控制,严格新增支出项目的审批管理,各站所在预算之外新增支出项目自行统筹解决,财政不再追加预算,切实增强预算的执行力;三是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和差旅费、接待费等一般消费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观念,有效地减少了损失浪费。确保了全年财政实现收支基本平衡并略有结余。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实现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按照“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支出、保财源培植、债务化解”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确保机关职工工资发放,维护了政权正常运转。
(四)落实惠农政策,确保财政各项补贴足额发放。2017年,乡党委、政府着力改善民生,不断加大支农力度,优化投入结构,惠农政策取得实效。一是继续做好农民各项补助工作。兑付各项农业补贴资金998.25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74.13万元,退耕还林补贴506.92万元,草原生态补贴33.87万元,中央基层母牛扩群增量项目补助21.83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1.50万元,受益农户数10017户、41690人。惠农政策的有效实行使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通过我们乡、村两级干部共同努力,把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洒向每一位农民的身上。
2017年我乡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这是全乡人民及各单位在乡党委、乡政府领导下,抓产业、促发展,加强财政监管,努力增收节支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乡财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能力较弱。随着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工业产品价格下滑,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固定资产投资进度较慢,以及国家实行税收改革政策等因素制约了财政收入增长;乡级收入以工商各税为主,财政增收的项目少、财源单一,自生财力增长有限。二是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财政筹集资金来源和保障各方需求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并且大多事业单位已无收入来源,乡财政无力满足部门单位的支出需求,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任务非常艰巨,财政预算收支平衡面临巨大压力。三是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财政保障能力依然不强。我们将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高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认真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的基础上,确定我乡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理财,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芒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的要求,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和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发挥财政职能,努力为全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新一轮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隆办发〔2017〕91号)文件精神,结合“全面完整、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突出重点,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测算芒宽乡2018年地方财政收支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18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5%,预计完成2251.15万元(包含烟叶税)。分税种完成情况是:(1)增值税(50%部分)完成695.83万元;(2)改征增值税(50%部分)完成1033.40万元;(3)地方各税合计121.92万元,其中:个人所得税(8%)部分11.17万元;土地增值税68.2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31万元;车船税0.02万元;房产税1.46万元;资源税(20%部分)0.25万元;土地使用税3.57万元;印花税21.85万元;企业所得税(8%部分)0.06万元;烟叶税预计完成4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全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065.17万元。
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明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2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3万元;农林水支出468.39万元。
按照政府支出明细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601.5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绩效考核180.60万元,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办公费30.27万元(包含:信访、交通、消防、禁毒、依法治乡、扫黑除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等经费),老干党支部活动经费0.30万元,党员学习教育经费4.18万元,芒宽乡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资金50.00万元,临时工工资31.80万元 ,工会费8.92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会议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离岗村干补助0.64万元,村庄规划员补助11.52万元,遗属补助5.56万元,计生员补助7.49万元,村组干部工资106.44万元,村级党建经费36.00万元,村级公务费4.20万元,村小组工作经费13.60万元,化解政府性债务50.00万元(文化广场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工程300.00万元,两会代表活动经费10.00万元,扶贫资金100.00万元,政协活动经费2.00万元、纪委工作经费3.00万元、治安综合治理经费5.00万元、安全生产经费2.00万元、征兵经费2.00万元、防邪教工作经费2.00万元,统战工作经费2.00万元,“关爱下一代”工作经费1.00万元,单位职工住房补贴25.00万元,全覆盖广播安装18.00万元,人口与计划生育支出2.00万元,提升人居环境支出15.00万元,森林防火减灾15.00万元,动物疫病工作经费2.00万元,税务征收经费20.00万元,调整资金(隆审决〔2017〕21号关于专款不专用36.52万元问题的处理)36.52万元,城乡社区治安监控设备安装20.00万元,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经费20.00万元,火把节经费补助10.00万元,泼水节经费补助3.00万元,“两图一书一约”规划设计经费21.60万元,香料烟产业及农业生产支出200.00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1.1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4.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2.32万元,统筹整合上年结余资金179.80万元,香料烟税收返还400.00万元,收入合计3158.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65.1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7.85万元(收入超基数上解576.70万元,代扣手续费上解1.15万元,香料烟上解2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5.10万元,支出合计3158.12万元;收支平衡。
四、2018年主要财政工作及措施
2018年,我们将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清形势,把握工作着力点,统筹做好财政工作,努力为全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一)全力抓好财源培植,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发挥财政职能和财政政策的引导、带动和调控作用,创新生财聚财观念,在支持经济加速发展、培植财源上下工夫。一是要加大重点产业培植等领域的引导扶持力度,发展和巩固骨干财源,积极培育新兴财源,提高财政持续增收能力;二是要加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支持培育壮大支柱企业和重点企业。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依托我乡的资源优势,培植和做大支柱产业,为我乡财政增收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三是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着力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支持农业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的;四是要用好国家政策,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我乡集镇建设,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二)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预算任务。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和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堵塞税收流失的漏洞,坚决查处偷税、漏税、抗税案件。同时要抓好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监控,确保重点税源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保证全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要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要求,细化部门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增长;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的分析,严格预算执行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民生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科学安排资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业产业等方面支持力度,真正使财政资金投入向“三农”倾斜,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医疗保险、农业保险、种粮补贴等工作,让每位农民都能享受到公共财政阳光的普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三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农村富余人员转移就业、加大对民政优抚、低保人员资金的投入,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困难,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强化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巩固“乡财区管”成果,按新改革的政府收支科目细化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申领、拨付、报帐程序,强化财政结算员和核算会计工作职责,严格报帐员现金管理;二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认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三是强化财政收支进度管理。按照收入进度和预算计划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流转,防止资金滞留、挪用等问题。四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检查,促使专款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
(五)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新《预算法》,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重点要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水平;二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不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8年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坚信:在乡党委乡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全乡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圆满地完成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为实现芒宽经济社会跨跃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以及社会保障预算。为了避免与预算体系中其他预算收入混淆,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收入改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在口径上与2011年以前的“一般预算收入”相同。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是各级财政部门对集中的一般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从2012年起各级政府一般预算支出改称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在口径上与2011年以前的“一般预算支出”相同。
3.一般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一般预算是指政府正常的预算收支,它分为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两个部分。从目前我国预算分类改革方向看,一般预算收入按来源可分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一般预算支出按政府活动的功能划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事务支出等若干类、款、项。
4.积极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减税和增加财政支出等措施以增加和刺激社会总需求的一种政策。例如增发国债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其目的在于带动社会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5.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我国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级。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及金融监管等事务、国债事务、其他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6.上解:上解支出是指下级财政根据体制应上解上级财政的支出,主要包括体制上解支出和专项上解支出。专项上解中央支出是指由于国家出台改革政策引起原来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中央财政负担,由此需要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中央财政一部分支出。如由于国、地税分设,国税部门经费需要由地方专项上解中央,由中央财政负责对国税部门的经费。此外还有地方举借债务到期,如国债转贷资金、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农民基金会借款等需专项上解中央偿还支出等。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单设科目,补充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