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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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5764-2-/2021-0917001
发文机构
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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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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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7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切实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将事业单位履行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交由政府机构承担。

1.落实相关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和提高村(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情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安全生产,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强化公共服务。加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公共服务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的培育,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参与公共服务,不断提高镇域内的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4.促进经济发展。引导乡镇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制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促进主导产业的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协调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5.完善财政体制。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中国永子小镇全速推进。引入上海申伸强建设有限公司到板投资建设中国永子小镇,项目总投资40.8亿元,建设年限为2020-2026年。截至2020年底完成投资6亿元;累计签订房屋征收协议204户,未签协议1;全面完成土地征收844.729亩;完成公园及护城河挡墙生态修复2800;完成民新路北段、佛光路、北汉庄路路基回填、路面结构、雨污管道、强弱电管道、燃气管道施工。

2.青龙街保护修缮工程成效显著。顺利召开板桥镇青龙街道路保护修缮新闻发布会,青龙街保护修缮工程同步启动全长731米的路面进行全面铺设完成给排水改造、强弱电改造绿化亮化等工程12月底全面完工完成投资约1100万元

3.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落地生根。项目总投资791万元,在下付家、西河、左所等7个村新植桑树1000亩,桑园提质增效760亩。新建智能化大蚕房1360平方米、蚕桑工艺品加工车间950平方米、蚕茧烘干车间1200平方米,购置烘干设备1套。改造智能化小蚕共育中心1800张。新植果桑采摘园100亩。

4.重点水利工程项目有力推进。完成邱家河水库供水管道临时用地征地工作,征地105亩,兑付资金74.1万元。投资121万元对石坝河水库、叠水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改善了官坡村、郭里村、小永社区1850亩田地灌溉条件,并保障了水库下游村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耕地防洪安全。

5.厕所革命”有力推进。统筹推进集镇区域、旅游景区、行政村、农户厕所改扩建工作。完成公厕改造4座,新建2户厕改造5623座,超出任务数498座。目前全镇累计完成旱厕改造12253座,覆盖率达55%,村委会所在地无害化公厕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隆阳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隆阳区板桥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3.隆阳区板桥镇国土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4.隆阳区板桥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隆阳区板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隆阳区板桥镇林业服务中心

7.隆阳区板桥镇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0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73,661,845.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61,845.3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7483393.61元,增长492.62%,主要原因;1.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216000000元;2.临近北庙水库水面3户居民搬迁款增加3993847.77元;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93559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184.25%,原因是:1.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70000000元;2.临近北庙水库水面3户居民搬迁款增加3993847.77元;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9355900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516.61%,原因是:1.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146000000元;2.彩票公益金项目减少345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71,947,85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7,550.86元,占总支出的11.27%;项目支出241,310,303.79元,占总支出的88.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653056.41元,增长430.17%,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减少829134.99元,主要为: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减少1961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131865.01元;2.项目支出增加221482191.4元,主要为: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216000000元;临近北庙水库水面3户居民搬迁款增加3993847.77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93559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37,550.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9134.99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收入减少19610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131865.0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18,293.00元,占基本支出的69.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219,257.86元,占基本支出的30.0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1,310,303.7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482191.40元,增长1116.95%,主要原因是: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216000000元;临近北庙水库水面3户居民搬迁款增加3993847.77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9355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332,85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09%。与上年对比增加75465314.41元,增长151.33%,主要原因是:1.永子小镇及永昌路延长线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增加7000000元;2.临近北庙水库水面3户居民搬迁款增加3993800元;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增加93559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632,780.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1%。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财政所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办公设备、基础设施等项目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02,74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9,3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社保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0,32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村(社区)专职人员补助及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35,82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2020年重新安排2019年追减的永子围棋小镇建设项目工作经费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中心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22,630,76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6%。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村组干部工资、村级党建经费、村级公务费、村民小组公务费、农村危房改造及脱贫攻坚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91,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0,198.53元,完成预算的177.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3,773.53元,完成预算的27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425.00元,完成预算的77.6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451152.96元,主要为新增环卫车辆费用及执法大队巡查车辆租赁费及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公务接待费减少10635.9元,主要为板桥镇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440517.06元,增长10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51152.96元,增长202.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635.90元,下降5.4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451152.96元,主要为新增环卫车辆费用及执法大队巡查车辆租赁费及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2.公务接待费减少10635.9元,主要为板桥镇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773.53元,占78.33%;公务接待费支出186,425.00元,占21.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3773.5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1,521.24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板桥辖区国土面积广,村多人多,脱贫攻坚和提升人居环境任务重,公务用车量大。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12,252.2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提升人居环境、拆临拆违、征地拆迁、厕所革命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86,42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64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0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特色小镇建设、危房改造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1,702.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53653.06元,下降70.26%,主要原因是用超收安排的公用经费减少、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奖减少。其中:行政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8,702.4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96042.06元,下降69.06%,主要原因是用超收安排的公用经费减少、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奖减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7611元,下降91.55%,主要原因是用超收安排的公用经费减少、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考核奖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板桥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及委托业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部门资产总额1401086398.78元,其中,流动资产45344004.14元,固定资产9,855,678.9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299.85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0029435.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6378539.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00平方米,账面原值49946.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01086398.78

45344004.14

9,855,678.99

6681003.90

1458345.11

0.00 

1716329.98

0.00

0.00

2299.85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0,72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7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8,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开发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31个,负责就业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解决劳动力就业31人。应对疫情期间稳就业,提升基层就业组织化程度,2020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6万人。对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2020年实现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0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镇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材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通知》(隆财整合〔2020〕17号)文件,安排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经费31万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资金31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100%、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100%;

成本指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1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金额31万元。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8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

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规划占地32.72亩(其中交易区占地30.45亩,粪污处理区2.27亩),由活畜交易区、综合服务区、活畜暂存服务区、粪污处理区等四部分组成。配套购置检验检疫、市场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粪污处理设备、辅助设备等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镇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材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通知》(隆财整合〔2020〕87号)文件,安排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经费100万元,于2020年10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资金100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建设综合管理用房140平方米;

时效指标: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20万元/村。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村集体经济年收益率1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73人。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行政村满意度达到8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9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板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

村内道路硬化5.5公里;居住环境整治144户;建设垃圾收集点,覆盖人口19857人;粪污收集处理3010户,覆盖人口12946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20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2)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根据年初预算下达指标,查看全镇各项项目开展及完成情况,结合项目绩效自评相关材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通知》(隆财整合〔2020〕26号)、(隆财整合〔2020〕28号)文件,安排板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经费935.59万元,于2020年5月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隆政办发〔2017〕170号)文件要求,保山市隆阳区人社局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资金935.59万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基本执行完毕。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管理制度执行。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1个;

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当年开工率100%;

成本指标:污水设施建设补助标准150万元/个。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村庄饮水卫生合格率95%。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6.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96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预计将于9月15日前根据相关要求将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注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板桥镇下设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详见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促进板桥镇发展。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板桥镇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通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行效益七个方面,具体做出以下目标:

一是在职人员数,按照“三定”方案《关于印发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隆机编〔2011〕31号)和《保山市隆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隆阳区街道行政区域析置后乡镇(街道)编制调整的通知》(隆机编〔2016〕6号)文件严格控制。

二是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只减不增。

三是根据部门预算批复,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好管理制度、完善好基础信息、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到部门年度的决算数与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统筹安排好项目支出资金,进一步完善沟渠灌溉体系建设,为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严格落实《隆阳区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村庄规划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三区”全面划定。加强村庄规划管控,根据乡村设计融于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村落空间,彰显特色风貌的原则,制定“两图一书一约”,严格按照规划执行,“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扎实有力。推进乡村环境治理;危房改造全面完成,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

四是履行好职责,将产出效益提高到最大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收入276,532,890.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661,845.35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71,044.90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947,85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7,550.86元,项目支出241,310,303.79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隆阳区板桥镇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板桥镇人民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2.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各项支出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关于隆阳区2019年度决算批复公开工作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

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后,各部门、站所负责提供绩效自评涉及的各部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了自评指标体系。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本次自评情况,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1)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绩效目标设定,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665900.00元,其中: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资金310000.00元;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资金1000000.00元;板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9355900.00元。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xx元。

2)过程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健全,具体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执行有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办理。资金使用合规,符合文件的规定,有完整的资金审批程序和拨付手续。

会计核算符合规范要求,相关材料完整

3)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总投入项目资金10665900.00元,其中: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资金310000.00元,开发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31个,负责就业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解决劳动力就业31人。应对疫情期间稳就业,提升基层就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16万人。对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实现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0人;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资金1000000.00元,项目建设规划占地32.72亩(其中交易区占地30.45亩,粪污处理区2.27亩),由活畜交易区、综合服务区、活畜暂存服务区、粪污处理区等四部分组成配套购置检验检疫、市场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粪污处理设备、辅助设备等;板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9355900.00元,村内道路硬化5.5公里;居住环境整治144户;建设垃圾收集点,覆盖人口19857人;粪污收集处理3010户,覆盖人口12946人。实际项目资金实施了10665900.00元。

4)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板桥镇应对疫情稳就业公益岗位项目应对疫情期间稳就业,提升基层就业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贫困人口加大就业帮扶,实现了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板桥镇壮大集体经济项目(第三批)设立了活畜交易区、综合服务区、活畜暂存服务区、粪污处理区配套购置检验检疫、市场信息发布管理系统、粪污处理设备、辅助设备等设施,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板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硬化村内道路5.5公里;整治居住环境144户,建设垃圾收集点,覆盖人口19857人;粪污收集处理3010户,覆盖人口12946人,给农民群众改善了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①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②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我镇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6.主要经验及做法

项目实施领导重视是前提,年初预算方案结合实际、有政策依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强是基础,制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建立和完善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是保障,过程监督、指导、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施效果和达到预期目的关键。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